索引号: | 002944080/2025-90102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4年,海曙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定位,扎实推进法治海曙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政府坚实根基
全面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财政领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依法依规足额保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各类经费,推动财政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夯实“2+3+N”理论学习体系,推进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让党的政策方针、纪律规矩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执法专业高效
坚持依法依规决策,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合法性审查办法》,按要求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全面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各项任务,摸排形成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安排,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所有审查事项及行政执法行为均不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理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做好“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维护,对事项库认领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事项开展清理,目前已完成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移交8项,进一步监督效率和成效。
(三)强化政策发力,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规范开展产业政策、区域综合贡献奖补,持续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向高端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新成立会计师事务所2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推进全区会计数智化工作,鼓励全区企事业采用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手段,开展财务共享中心、业财融合一体化等信息技术项目建设。牵头开展“违规出台招商引资政策领域”财经纪律检查,组织专项整治促进政采提质增效,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切实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整治。截至目前,118家代理记账机构均按时完成自查,其中列入虚假承诺检查清单代理记账机构4家,进行虚假承诺处理记账机构2家,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发挥监管优势,织密财会监督坚实网格
坚持财会监督“一盘棋”谋划,持续深化财会监督与巡察、纪检、审计等监督有效结合,牵头成立专项检查组,积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财会业务骨干参与巡察驻点,对区科技局、横街镇等单位开展巡前检查,推动重点监督协同、重大事项会商、线索移交移送等各项工作,通过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和工作协同,叠加放大各类监督专业优势,推动“政治体检”与“财会体检”同步进行,实现“1+1〉2”的叠加效应。推动重点领域监督走深走实,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违规返还税收收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大监督领域,出台包含财会监督工作方案、专班调整、区级部门专项检查方案、重点领域检查的在内的“1+3”财会监督指导性文件,确保履职尽责有的放矢。
(五)加强普法宣传,厚植尊法学法守法土壤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要求,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个性化清单,依托工作走访、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重点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制度,2024年累计开展相关培训宣传5次。深入推进局内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局内网、大厅宣传栏等宣教载体,广泛开展“以案说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丰富普法活动。截至12月底,已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余次,参与行政机关参与旁听庭审1次,单位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占比达85%以上,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切实提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能力素养。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财政领域法治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带动财政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机制,积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等学习,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将党的政策方针、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责、失责必追究,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成员依法办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党组文件、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切实提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能力素养,营造普法宣传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2024年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度我局虽然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财政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还比较薄弱,新时代行政执法能力还需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氛围营造有待进一步加强。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行政执法政策法规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知识更新快,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不断提出更高要求,但受限于普法宣教手段、形式有限,财政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区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各项财政工作法治化,以高水平法治保障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依法行政主体责任落实
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开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新局面。持续强化财会监督质效,抓好中办、国办《意见》及市两办《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督促全区各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增强财经纪律意识。持续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加大惩治、警示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深化“互联网+监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构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相融合的集成化监督数据库,提高监督效率和成效。
(二)加强财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注重财政法治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壮大,结合“八五”普法、“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法治人才队伍。持续加强交流培训,将财经纪律学习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提升执法人员对财政政策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处理等日常工作依法履职能力。全面落实我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要求,高标准完成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的执法项目,重点关注财政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执法工作,推动各项财政政策落实到位。
(三)营造普法宣传学习浓厚氛围
持续加强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全区普法宣传工作责任分工,结合财政领域工作重点,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宣教平台,依托“一厅二站三廊”阵地建设,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持续完善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责任科室及配合科室,将普法主体责任延伸到各科室执行端“神经末梢”,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