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2330499/2024-7640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高桥镇“三普点”塘东自然村80-84号民居拟迁移保护可行性评估论证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9-09
14:2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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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区文物审查委员会组织专题会议审议了高桥镇高桥村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塘东自然村80-84号民居(三普编号:330212-0524)相关保护事宜。大西坝路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高桥西片区,该工程选址已综合考虑沿线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的避让和保护工作,其中海曙区“三普”登录点塘东自然村80-84 号民居位于本次规划大西坝路(汇贤路-通途路)红线范围内,为了更好地保护该建筑,协调文化遗产保护与道路建设之间的矛盾,各与会部门人员及专家经讨论研究,对该“三普点”的迁移可行性进行了评估论证,形成以下意见:
该工程实施将影响塘东自然村80-84 号民居的整体安全并改变周边历史环境风貌,为切实做好该建筑的保护及利用工作,建议拟采取迁移异地保护措施。
现根据国家文物局相关文件规定,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9月10日—9月16日)。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持本人有效证件、产权权属证明向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4-87270335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