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64/2024-84057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9-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区司法局7月份工作总结和8月份工作计划
时间:2024-09-09 14:1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7月份工作总结

1、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强企服中心法治板块建设,构建“前台服务+后台联办+应用支撑”模式。7月17日,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劳泓一行调研我区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及法治专区运行情况。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协同配合,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涉企法治服务先试先行“一件事”推进情况交流评议工作。推进2项涉外法治改革“揭榜挂帅”中榜项目建设,做好改革阶段性进展情况梳理汇报工作。对段塘街道、江厦街道、高桥镇、鄞江镇四家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法治督察。

2、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推进诉前调解工作,进行预算编制,组织区调人员入驻二楼调解中心。指导协会开展为期2天的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共140名人民调解员参加。组织司法所召开安置帮教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3、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7月24日,本月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5件,办结25件;行政复议听证、调查2次;新收复议后被起诉案件2件,出庭应诉4件;服务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协助事权单位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出台《海曙区领导出庭案件律师代理评价表》。对相关执法单位发出本年度首份行政复议意见书,就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汇总,集中发出整体性意见。

4、执法监督与立法工作。走访首批宁波市行政执法监督观察站及已申报的省级站点,召开座谈会了解涉企执法情况。组织召开行政执法观察站、行政执法联络站(点)工作例会,摸排涉企行政执法情况,听取商会、企业意见、建议。印发《关于报送2024年上半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数据的通知》。完成全区行政机关罚款实施情况专项调研工作。完成《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工作。完成《宁波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稿)》《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意见征求及意见反馈工作。

5、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完成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1件、区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件、乡镇街道重大合同备案合法性审查16件,收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的区政府责成案件2件,完成审核4件。继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打造标志性成果课题《关于认定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意见》。

6、社区矫正工作。联合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在南塘老街举办“社区矫正助新生,普法宣传促和谐”社区矫正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联合江北、镇海、北仑、奉化共同举办2024年度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召开海曙区社区矫正形势分析会。

7、律师行业工作。开展投诉举报查处工作,接到投诉举报4件次,其中1件书面受理,2件已调处,1件电话答复。随机抽取120本案卷进行评查,完成律师事务所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律师参加中小律所法律大讲堂。

8、普法宣传工作。启动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的招投标工作。建成财经学院新时代法治实践站、高校学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拍摄《当獬豸遇上宁波灰雕》非遗+法治普法小视频,并被法治宁波视频号、司法部视频号录用。开展青少年暑期普法“护苗行动”。完成民主法治村社建设模拟测评。

9、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完成相关的法律援助补贴的发票收集及发放核对工作。组织律师团队进行2024年案卷评估。完成法治增值化改革各项数据统计。组织完成各村社“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线上线下指引牌的制作工作。组织进行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10、政治工作。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中央政法系统思想轮训视频培训。完成上半年度区直机关工委对我局党建工作质量检查。完成两名新招录公务员的审批录用材料上报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完成1名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海曙籍考生政审工作。常态做好户籍地在海曙的党员发展对象政审工作。

8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建设工作,完善南塘老街站点细节。做好宁波市涉外法治人才库成员推荐工作。根草拟《海曙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2024年)》并征求意见。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浙江建设考核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做好考核责任分解工作。

2、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打造标志性成果中我区承担的《关于认定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意见》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县(市、区)征求意见。

3、继续做好复议接待、复议案件办理、个案指导、区政府被复议案件协调、复议后被起诉案件应诉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常规工作;对正在审理中复议案件分镇(乡)街道、部门进行梳理,就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就重点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走访,做好行政复议监督工作。

4、草拟《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对市场主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规定(二)》,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根据经费情况,组织行专调解员入驻中心,适时开展诉前调解先试工作。组织全区司法所长参加市局组织的培训。

7、举行宁波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开展年度旁听庭审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沙龙活动。

8、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安排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法律援助宣传月等事宜。

9、做好局机关党委、局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组织“微心愿”认领和“慈善一日捐”活动。做好两名新招录公务员报到、定岗,新招录事业编人员考察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对象政审、二季度公务员考核、干部人事等工作。

10、研究确定2024年社会化项目中期评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