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030666132058/2024-8206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专题辅导会
时间:2024-08-28 15:4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

《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专题辅导会

815日上午,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专题辅导会,会议邀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朱曦作《条例》专题解读,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全区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及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职工共计120余人参加会上,朱曦副处长介绍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和制定过程,解读了《条例》的重点内容和贯彻落实要求,帮助与会人员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了《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会议指出《条例》为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绿色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践行机关运行工作应当“勤俭办一切事业”理念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将其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不断提升机关运行保障效能。

会议强调,为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一要紧盯资产管理,在“效”字上精准发力。与区财政国资协同发力,因地制宜建好公物仓,选定一个面积约1600平方米的实体公物仓,配合线上公物仓一并进行管理。采取集中管理、统筹调剂、循环共用、统一处置的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完善公车监管平台,构建“规范、高效、节约、透明”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体系。加强全区公车管理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申请用车,重点关注定点维修、保险、租赁等制度执行情况。二要紧抓标准建设,在“创”字上狠下功夫。根据省局、市局模板推进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结合海曙区实际工作需求,对标安保服务、卫生保洁、会议服务等多项标准规范,延伸打造机关事务标准化实操手册。积极探索新时代“标准化+”赋能机关运行的新路径,系统谋划机关事务标准化制度体系、推进体系、支撑体系及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三要紧扣资源节约,在“质”字上争先进位对标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理念,强化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积极探索用能管理的先进模式,推动全区“零碳”公共机构示范创建,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持续深化“光盘行动”,全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四要紧贴数字赋能,在“智”字上当担作为深化“智慧后勤”系统迭代工程,实现全区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的就餐互通,并根据宁波市“公务餐”建设进度,实现省内市外公务人员在海曙区无障碍公务用餐。引入RFID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盘点工作,做到一卡一物,利用RFID电子标签做好固定资产的数字化管理。所有应急调研用车纳入“公车一张网”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执行公务用车平台系统订车,无派车计划不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