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加强安全领域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一、开展烟花爆竹零售检查整治。年初,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宁波市关于烟花爆竹的最新政策,区综合执法局积极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部门联动,严格落实禁售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及联合整治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收集。开展各部门联合检查整治。我局属地中队联合应急管理所开展辖区内禁放禁售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检查,检查包括是否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店内是否在售卖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规格、数量等,对于违法零售烟花爆竹的店铺,由应急管理所没收烟花爆竹进行销毁处理。今年1至7月,我局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联合检查31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57户,应急管理局移送立案7起,“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进行经营案”6起,“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案”1起,共计罚款金额19.73万元。
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加大各类违法建设的执法查处工作,做好区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属地中队协助乡镇街道做好违法建筑的查处和拆除工作。重点做好“三违”清剿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两小企业和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中的违法建筑排查、整改,建立相关档案并做好执法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治违除患”的推进工作,安排各属地中队对涉及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的全面排查,及时做好拆除工作。局属地中队配合石碶、古林、集士港等属地政府,2024年共计处置违法建设面积73503余平方米,涉及相关企业33家(包括两小企业)。对照治理目标,我局对相关部门依法移交的、联合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现象,立查立改,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营造高压震慑态势。2024年共接到其他部门移交违法建设案件13起,立案39起,责令拆除面积40269.17平方米,处罚金额792680元。
3、燃气安全检查。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燃气安全执法工作,切实推进城镇燃气规范使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我局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全面排查,强化监管”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燃气执法各项工作。以网格为单位,“碎片化”管理燃气用户,建立“一店一档、回头看”的监督机制,让燃气执法工作落到实处。联合燃气业务主管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定期抽查;定期组织燃气安全集中授课,夯实燃气安全生产底线。2024年截止目前,针对燃气经营企业及燃气用户,共出动检查人员714人,联合执法检查共17次,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1000余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共计116起,罚款金额共计4.58万元;属地中队配合街道开展多次燃气安全培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4、涉水河道巡查方面。为规范涉水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保护人民群众安全,保障水体安全,我局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下发文件工作要求,建立“多部门、快联动,提质效”的工作响应机制。2024年高温天气频发,针对高温防溺水这一现象,我局相关科室及各中队日常对河道进行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共计检查次数40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800余人次。此外针对水体保护、河道排污、擅自取水等执法事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共计9起,涉及5个案由,共计罚款金额19.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