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6997958/2024-57010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张高峰、陈宣亦委员:
您们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宁波市海曙区实施工业上楼行动与亩均效益提升工程的建议》《关于在海曙区推广“垂直工厂”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会同区工改中心、区住建局、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各项要求,高度重视制造业空间要素保障工作,区委区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工作,围绕空间优化、产业迭代、效益提升等方面,持续开展海曙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工作。
一、全面启动工改工作,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和组织架构,成立了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推进管理中心,整合资源发挥领导和决策作用,统筹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全面开展老工业区块改造提升工作。同时依托区工投公司等国有平台和社会力量全面参与老工业区块改造工作,成为项目推进实施的重要力量。出台了《海曙区关于推动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的实施意见》《海曙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坚持加快推动产业格局重塑、发展动能重构、空间布局重建,拓展工业用地发展空间,重点实施“工改工”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建设一批现代化高效益产业园区。
二、强化产业政策扶持,引导激励多方主体参与。强化政府引领推动、市场主导改造、资本广泛参与,鼓励社会资本、国有平台、村集体、实力企业、园区运营商等各类主体以多种模式、多种形式参与升级改造工作。近年来,出台了《海曙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政策扶持试点办法》《海曙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用地操作指引》等文件,明确拆旧、建新、整理、贴息、担保等9项补助政策,充分保障村老工业区块改造各方的权益。2024年新出台了《海曙区促进工业用地焕新提效若干措施》,提出单体企业改造、多企业联合改造、企业和国有平台联合开发、村级自主开发、村级和国有平台联合开发、城区(山区)老旧闲置厂房盘活等六种改造模式,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支持相邻工业用地归宗联合改造、大力推动集聚区集中连片改造、鼓励企业搬迁腾退入集聚区、鼓励履约达产促进量质提升等措施。同时,出台了“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按年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重点用于全区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工作。
三、优化工业空间布局,加速推动要素资源集聚。充分衔接国土空间总规和宁波市工业集聚区规划,依托临空经济示范区和望春工业园区两大重点发展平台,按照全市2070工业集聚区建设要求,规划望春战略产业园和鄞江、洞桥、古林等5个优势产业社区,其中战略产业园规划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平方公里,新增工业用地2平方公里以上;单个优势产业园规划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平方公里,以存量用地盘活提升为主。以“比项目拼速度,加速空间大焕新”为工作导向,在全面提升望春战略产业园平台能级的基础上,引育并举,加快布局我区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推动创新平台赋能产业发展。同时,在横街、洞桥、高桥等地积极谋划建设四个千亩级产业园,作为工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地,推动企业、项目、平台以及用地、用能、排污指标等向园区集聚。
四、鼓励企业增容改造,加快推动都市工业上楼。为进一步激发土地资源活力,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出台《海曙区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试行办法》《海曙区存量工业用地改造项目联席会议制度》,鼓励存量工业用地通过适当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开发地下空间等方式增容提质。在满足城市规划、消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存量工业用地综合运用厂房加层、增资技改、整治改造等方式实施“工业上楼”,鼓励将原单层(简易)厂房改建为多层现代化厂房或对老厂区全面改造,有效增加生产建筑面积。2023年协调推动提容增效项目19个,三年累计推进59个,平均容积率提高至1.82,新增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藕池未来产业园,通过改造后新增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容积率由0.6提升至3.0。
五、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坚持亩均效益导向,持续做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4.0版,评价方式由企业单评向地块企业双评拓展,评价模式由传统的人工操作转变为智能操作,全面摸清宗地、企业底数,对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六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综合企业亩均效益和环保、绿色发展等多种因素,提高评价的综合性和精确性。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绝对值连续三年居全省前10。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坚持“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推动要素资源向A、B类企业倾斜,在出台的全区经济政策中,明确优先支持A、B档企业申报和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C档企业减半享受区级财政奖补政策,D档企业不予享受区级奖补政策,对D类企业首先实施有序用电管理,倒逼企业加速转型。
六、深入实施数字改造,推动企业数字赋能提效。抢抓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施契机,以“1+1+N+X”数字化改造路径为指引,推动全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编制《海曙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方案》,配套出台专项奖补办法,明确对试点项目予以不超过可补助投资额的50%、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区域标杆予以10万元的奖励。在全市率先启用牵头总包改造模式,为中小企业从外部引入技术水平高、集成能力强、行业应用广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赋能。已备案智能制造项目28个,嘉纳等5家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已改造完毕,并入选全省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实施《海曙区促进工业用地焕新提效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关于海曙区工业企业腾挪提质的指导意见(试行)》,通过优化机制、改革创新、政策扶持等举措,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撬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工业上楼行动与亩均效益提升工程。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为我区产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莫旭俊 电话:0574—5588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