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97958/2024-57000 组配分类: 提案议案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4-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6-28 10:0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田东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工业企业运营指标评价体系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工业企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工业企业运营发展指标评价,近年来我局相关工作均有涉及。目前,我局对工业企业的评价已有两套较为成熟的标准和办法。

一、工业企业 “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根据《海曙区工业企业 “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海制高办〔2023〕2号)文件精神,规上工业企业主要评价指标是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规下工业企业(经营主体)主要评价指标是亩均税收。综合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档,以此区分衡量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水平。2023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显示,我区803家规上企业中,A类企业179家,B类企业417家,C类企业189家,D类企业27家;1770家规下工业企业(经营主体)中,A类企业381家,B类企业713家,C类企业553家,D类企业123家。

根据评价结果,实行企业分类管理,依法依规实施差别化用地、用能、排污、税费、创新、财政、金融、信用等级等资源要素配置政策,正向激励A类企业,帮扶提升B、C类企业,倒逼整治D类企业,加速企业优胜劣汰,同时也帮助企业算好经济账、资源账、环境账“三笔账”,不断提高资源要素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的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二、优质工业企业评定

该评价主要为区内工业企业腾挪提质工作提供参考,涵盖规上企业820家(集团口径),以及所有规下企业。规上、规下按不同标准评判企业优质程度。

规上企业的评判标准分为5个维度,即:1、企业规模,分年产值超亿元和超5亿元两类;2、产业导向,即是否是关键产业链企业或列入战略性新兴或高新技术产业;3、优质市场主体,即是否是国家级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市“大优强”培育企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或荣获各级政府质量奖等;4、企业产出,即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是否高于区平均;5、发展潜力,即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是否超1000万元。若企业以上5项标准均符合,即评为六星级企业(产值超5亿元企业多计一星)。星级相同企业,按照上述维度顺序排序。

规下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为主要评价指标,若三年内亩均综合评价A类企业(亩均税收高于20万元/亩),即为优质规下企业。

通过这两项评价标准,我局对全区工业企业的运营状况好坏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但因为工业企业涉及行业类别多,制定一套适合各行业的、极为全面的工业企业运营指标评价体系存在一定难度。对此,区工商联也表示,将在“政企恳谈会”、“基层商会秘书长会议”等座谈会上,就“是否能建立一套统一的工业企业评价体系,是否有必要建立工业评价体系指导小微企业经营”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听取企业代表、商协会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联同我局共同搭建专业咨询机构与商协会、企业代表交流平台,就具体指标制定、评价体系建立等内容进行交流、论证。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孟思思,电话:0574-5588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