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65703/2024-5411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和樾湾项目共有产权住房海曙区申请家庭的核准公告
时间:2024-06-28 08:38 来源:住房保障科 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发〔20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和樾湾项目共有产权住房尾房销售公告》要求,经申请受理、审核公示、核准确定,海曙区符合和樾湾项目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共6(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2.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3.特定范围在职人才(基础人才)

4.特定范围在职人才(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xlsx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xlsx特定范围在职人才(基础人才).xlsx特定范围在职人才(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