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MB0X60089L/2024-75750 | 组配分类: | 提案议案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尊敬的沈琪瑶代表:
您在区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退林还耕完成后跟进配套农用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两非”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研究分析,认真落实,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加快构建“集聚高效、共美共富”金字塔型农用地空间布局。全面推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对于进行“两非”整治的农田会同步参照高标准农田标准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强田间道路建设,营造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农业生产格局。
二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海曙区农田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结合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成果,重点开展田块整治、灌排设施提升、田间道路改造、农田输配电建设、农田防护等配套工程,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内非高标准农田的耕地建设,并对已建高标准农田区域内尚未实施过建设的部分田块、“十二五”清查评估质量等级为“需提质改造”、“基本符合”以及立项年限超过8年的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单个项目(区)应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面积不少于800亩,丘林山区原则上不少于400亩。区财政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每亩3000元补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每亩1500元补助,其中2023年区财政安排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资金1880万。
三是持续推进全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扶持,市级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对新建的5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基地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800-1200元;对经省厅验收通过的省级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参照省标准予以奖补用于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建设;区级对稻田澳洲小青龙综合种养连片新建面积2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1500元(达到市奖补标准的可同时享受)。2020-2023年,我区稻田综养累计补助337.3695万。同时,健全风险保障机制,探索开展稻渔综合种养保险,扩大渔业保险覆盖面。
四是持续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落实防洪排涝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水库、山塘、闸泵、堤防的除险加固及骨干河道建设,不断提升农田水利设施的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农业抗灾保丰收能力。根据《海曙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区级资金补助比例为70%。近3年来,我区已下达实施灌溉泵站机埠整治工程共计217座,总投资约1460万元。以石碶街道为例,2022年完成灌溉泵站机埠提升改造6座,2023年完成灌溉泵站机埠提升改造20座,2024年提升改造灌溉泵站机埠57个(工程即将完工)。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叶晴锋;联系方式:89297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