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6997958/2024-56949
  • 文件编号:海经信〔2024〕17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经信局
  • 成文日期:2024-06-2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下达2023年度“双三十”培育梯队企业“头部引领”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7 16:5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有关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科:

根据《中共海曙区委办公室 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制造业“双三十”头部企业梯队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海党办〔2021〕24号)和《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双三十”培育梯队企业“头部引领”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经信〔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经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审核并公示,给予浙江荃盛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考核达标的“三十佳”企业合计68万元的奖励(详见附件1)。

上述奖励资金将通过“甬易办”平台予以下达。请有关镇(乡)、街道发服办和园区经发科负责人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企业“白名单”及资金收据汇总工作,于6月27日前将“白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收据送至海曙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资金下达后,请通知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兑现资金。

联系人:孟思思,联系电话:55880244。


附件:1.2023年度海曙区制造业“双三十”培育考核达标奖励对象和金额汇总表

           2.2023年度海曙区制造业“双三十”培育考核达标奖励企业“白名单”汇总表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