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MB0X60089L/2024-75727 | 组配分类: | 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这些杀虫驱蚊产品属于卫生用农药!海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2024-06-14
09:49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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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嘛?夏日里常见的驱蚊花露水、蚊香、电热蚊香片、杀虫气雾剂……这些都属于卫生用农药!
入夏后,随着蚊、蝇、蟑螂等害虫孳生较快,卫生用农药进入销售旺季。为进一步规范海曙区内卫生用农药市场秩序,确保销售使用安全,有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连日来,海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部分超市的卫生农药产品开展了抽查。
在石碶街道的宁波轻纺城内,执法人员发现有部分摊位并未对驱蚊花露水等卫生用农药专柜销售,要求经营者立即改正,同时需对购买的消费者说明成分,特别是带有“微毒”等字眼的产品。行动期间,执法人员还重点检查卫生用农药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标签标注内容是否合规、有效期、是否分柜销售等内容,并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发放《卫生用农药法律知识明白纸》。
普及宣传中,市民王女士在了解所购买的驱蚊产品属于农药范畴后,提出了是否对人体有危害等疑问。“购买卫生用农药产品要看有没有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正规企业只有取得三证,才能生产相关产品。”海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王晓军表示,驱蚊用品、灭蝇灭蟑螂用品等属于农药范畴,但只要获得“三证”的,都是经过一系列的药效和毒性测试,相关成分含量都在安全标准范围内,可以放心使用。平时要把这些产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蚊香液要注意通风,不要在密闭的房间内长时间使用。
下阶段,海曙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大对防蚊驱蚊类卫生用农药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