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罚!
时间:2024-05-21
14:40
来源:集士港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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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建设公司因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施工,被要求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25250元。
据悉,2024年1月9日,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进行线下检查时,发现集士港辖区某建设项目在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未安装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施工。通过部门移交,集士港中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明,该建设工程地下室的某号桩经鉴定实际钢筋笼长度为 16.5米,设计钢筋笼长度为31米,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的规定,中队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排除隐患,达到安全标准),并罚款人民币125250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进行了另案查处。
“施工图设计是工程施工的依据,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集士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说道,“如果不按图纸施工,将带来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吸取教训,严格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责任,紧绷安全生产之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