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6027/2024-68129 | 组配分类: | 提案议案 |
发布机构: | 南门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4-05-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领衔代表:王棣
近年来,各地政府纷纷投入大量资源,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才工作,力图通过引进外部资金和高端人才,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政府不仅加大了对招商引才的宣传力度,还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的中介机构参与其中。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招商引资引才似乎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甚至演变成了一种“随缘招商”、“佛系招商”的状态。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通用但被大家所忽视的问题:第一个将项目引荐给地方政府的服务机构,是否得到了相对应的回报?这个问题的答案往往直接关系到招商引才工作的长远发展,以及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需要明确的是,招商引才工作的本质是一项复杂的协同合作。政府作为主导者,需要发挥引导作用,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源支持;中介机构则承担着项目对接、信息沟通、资源整合等职责;而项目引荐方作为最初的参与方,是整个招商引才链条的开端。三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应当是互惠互利、共同促进的良性循环。在整个招商引资引才的过程中,前期可能要筛选1000个项目才会有10-20个靠谱项目,要看100个靠谱项目才会有3-5个项目的跟进对接,所以前期花费的精力和时间资源是非常大的。首次引进方往往是招商引才服务机构的重要客户和合作伙伴。这一方的项目推荐为整个招商引才链条的开启提供了第一把钥匙,可谓功不可没。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为何一些服务机构在招商引才的过程中会出现“佛系”态度。
一方面,这可能与他们在引荐项目后未能获得应有的回报有关。有的地方政府或许忽视了对服务机构的回报,只关注了项目的实际引进情况,而忽略了这个引进过程中的推手——服务机构。在这种情况下,服务机构可能感到失落,产生怠工心态,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真的有价值。这不仅对服务机构的经营发展不利,也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的招商引才工作。
另一方面,一些服务机构在招商引才中缺乏积极性可能与其自身管理和服务水平不足有关。如果服务机构仅仅是将项目引荐给地方政府,而忽视了后续的服务和跟踪工作,那么即便项目最终成功引进,也难以为政府提供有力的支持。一个好的服务机构应该是一个全程服务的合作伙伴,而不仅仅是项目引荐的一时之选。
第三,有些项目有自己的特殊性,例如人才项目,会有政府聘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调研、走访等,有些第三方就利用自己手中微不足道的权限,来获取项目方的信任,进而向项目方索取大量的利益,将“没有资源”的引进方抛在脑后。
因此,要解决“佛系招商”问题,我们必须从根本上破解服务机构的回报机制,并建立一个既能够激励服务机构,又能够保障地方政府利益的体系。
首先,地方政府需要明确并确立服务机构的回报机制。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对服务机构进行直接的金钱奖励,而是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激励措施来确保服务机构的利益得到保障。例如,可以建立一个绩效评估体系,对于成功引进的项目和服务机构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专项奖励或者长期合作的机会。这样一来,服务机构在引进项目的同时,也能够获得一定的回报,增强其积极性。
其次,服务机构自身也需要提升服务水平,从而更好地为地方政府提供支持。这包括加强对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帮助项目在地方融入更好,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服务机构还可以通过培训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政府的招商引才工作。
在建立合理回报机制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保护好招商引才首次引进方的利益。这意味着政府在与服务机构进行合作时,要建立明确的合作框架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利益分配。这样一来,不仅能够确保服务机构的回报,也能够防止一些不法中介机构通过损害地方政府和引进方的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现象。
在这个过程中,透明和公正的机制尤为重要。政府要公开招商引才的政策和标准,对服务机构的选择要进行公开招标,确保选择的机构具备专业资质和实力。这样一来,可以有效防范一些不法机构的介入,同时也能够提高整个招商引才体系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体来说,解决“佛系招商”的核心是建立一个既能够激励服务机构,又能够保障地方政府和引进方利益的合理回报机制。只有在形成这样一个互惠共赢的体系下,招商引才工作才能够持续健康发展,服务机构才能够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地方政府才能够更好地吸引外部资金和高端人才,推动地方经济的长期繁荣。吃水不忘挖井人,只有保护好招商引才首次引进方的利益,我们才能够真正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