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64/2024-62489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区司法局4月份工作总结和5月份工作计划
时间:2024-05-10 15:4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4月份工作总结

  1、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汇报,2023年度法治海曙建设情况及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会议审议了《2023年法治海曙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法律监督、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思路以及《2024年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法治重点工作,4月13日,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胡敏仁、市司法局党委成员、副局长郑华峰带队实地勘察火车南站、南塘老街等,指导法治实践站点位建设事宜,并对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改革、“15分钟法律服务圈”建设、涉企法律服务增值化改革等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4月17日,陈学芳局长随同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文丰至宁波大学,对接涉法法治服务揭榜挂帅项目事宜。

  2、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扎实推进诉前调解试点工作,根据市局要求,上报我区建设方案。4月16日,市中院李红澜副院长、市司法局郑华峰副局长到现场调研指导中心建设,我局也与社工部、机关事务局、社会治理中心积极开展对接。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根据选任要求,完成210名拟任命人选的公示,并将拟任命人选相关材料报送区法院,由区法院根据工作进度呈报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指导高桥司法所做好“一品牌一阵地”建设工作,并根据区委领导要求,对高桥所的整体建设作了调整,初步确定与高桥社会治理中心互换场地,后续将按全国模范司法所建设要求总体提升。

  3、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4月25日,当月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6件、办结24件;对接协调区政府被复议案件5件,办结6件;新收复议后被起诉案件7件,出庭应诉3件。对海曙公安分局、区市监局等单位进行相关个案指导,对镇(乡)街道上报的在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以及其中存在败诉风险案件进行统计,拟定风险案件区领导包干清单交依法治区办。

  4、执法监督与立法工作。完成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示情况的抽查及整改、“大综合一体化”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编写和报送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问题建议反馈;完成《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立法意见征集及反馈工作与《宁波市渔业安全生产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发挥执法监督热线效能,完成望春街道提交的一起违章建筑逾期未实施强制拆除的研判工作及监督处置工作。

  5、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完成全区2024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备。收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的区政府责成案件3件,完成审核2件。完成区属部门及镇乡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件。进行县乡法治审查员的任命工作并交府办发文。

  6、社区矫正工作。承办市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季度研讨会。在高桥镇高桥社区挂牌成立海曙区首个社区矫正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完成2023年度第二期社会化项目末期评估。

  7、律师行业工作。组织律所行政工作专项培训。开展甬江引才工程申报初审工作。推荐申报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项目培养人员。

  8、普法宣传工作。下发《2024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对接烈士陵园法治、宁波市水科技馆双普基地创建工作。结合信息化要求,进行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立项准备。抓好重点项目,4月24日,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胡敏仁带队对接财经学院年度合作项目,对前期工作充分肯定,并提出要尽快拟定培训计划、助力开展法治实践点、公民法治素养观察点建设。

  9、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参加区企业服务中心值班及企业增值化服务改革的接待督查工作,招募组建进驻企业服务中心的法治服务板块的律师服务团队,并组织团队进行相关的业务及工作纪律等培训。组织部署“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工作。

  10、政治工作。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制定上报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全区关于党建结对“联镇街入村社”活动,完成局机关党支部实地走访调研横街镇应山村党支部、桃源村党支部。

  5月份工作计划

  1、按照十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统一部署,对医保局、发改局、望春街道等五家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意见反馈。根据十届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做好《2024年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的意见征集及发文工作。

  2、推进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规范建设。按照“六有”(有队伍、有制度、有阵地、有指引、有实训、有档案)标准化建设打造区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完善法审员岗前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编印《宁波市海曙区法治审查员管理办法》等资料。继续做好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镇乡街道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备案审查等日常工作。起草《海曙区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研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计划。

  3、继续做好复议接待、复议案件办理、个案指导、区政府被复议案件协调、复议后被起诉案件应诉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常规工作;对正在审理中复议案件分镇(乡)街道、部门进行梳理,做好跟进。

  4、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根据各单位场地搬迁情况,指导中心场地软件建设,拟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根据方案对下步工作推进明确细化,落实责任单位。

  5、指导高桥所做好一品牌一阵地建设工作,确定设计方案,争取设计效果图本月完成。指导西门所做好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横街所、段塘所做好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建设工作,章水所做好规范化建设工作。

  6、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强化法治阵地建设,保障冯家小学非遗法治阵地投入使用。启动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的招投标工作。

  7、组织完成各村社“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指引牌的制作上墙。组建案卷评估法律团队。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值班补贴诉统计工作。

  8、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学习《条例》并开展交流,同时采取党小组会形式组织《条例》学习。开展“青春心向党奋进新征程”迎五四—司法行政青年说活动。开展青年干部读书交流分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