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00MB0R42336D/2024-85078 | 组配分类: | 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4月15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党纪学习教育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要点,安排部署分局党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英君参加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雪峰主持会议,总工程师陈波带头领学,分局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重点、上下协同,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深远用意和战略考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扎实推动分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深入高效开展,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思想认识再深化。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把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时时对标对表,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跑偏、不走样。切实把握四个导向,紧盯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精准发力,注重在学习教育中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有的放矢。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不搞繁琐哲学,不搞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
二要聚焦重点,任务举措再细化。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条例》新修订内容作为学习重点,紧扣“六项纪律”深入研学,做到原原本本“学纪”,逐字逐句研读,确保对纪律规范有全面、精准的把握,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抓好重点对象学习,对党员领导干部,推动落实“四个一”做法;对新提拔干部,开展任前提醒和廉政培训;对年轻干部,深化“明德守法、完善自我”行动,开展思想道德和纪法教育;对关键岗位干部,开展政绩观教育和聚类分析廉政教育,深化落实“三交底”廉政谈话机制,推动廉洁用权。深入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综合运用违法违纪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赴警示教育基地,以及听取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等开展警示教育,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加强检视整改,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检视本科室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要上下协同,责任落实再强化。加强组织领导,领带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研讨、检视查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对分管领域加强督促指导,为党员干部树标杆、作表率。办公室要强化上下沟通对接,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运转顺畅,各科室、队(所)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推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体现分局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健全落实审批把关、常态监管机制,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正确有力、健康有序、取得实效。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有机衔接,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转作风、树新风,以纪律建设新成效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为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海曙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