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MB1025728K/2023-74666
- 文件编号:海交运发〔2024〕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2023-01-2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11:33
来源:市交通局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29日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办法
(试行)
一、投诉举报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网络、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我局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途径
联系电话:12345/12328/0574-89297743
电子邮箱:hsjtysj@126.com
单位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中基大厦1号楼
三、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管辖范围内有关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事项。
四、投诉举报不予受理条件
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不涉及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单位职责范围的;
(二)投诉举报没有明确的对象、事实和理由的,未告知违法行为地点等要素而无法查实的;
(三)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
(四)投诉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
(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六)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人应据实进行投诉举报,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二)投诉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三)我局将根据党内法规及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有关规定,按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反馈办理结果。请投诉举报人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