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MB19574458/2024-80126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3年,区医疗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贯穿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依法行政更加有力、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服务型监管获得国家医保局批示。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等内容,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卷考试、“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并通过法律知识讲座、案审会专题学习等途经,持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亲自开展法制培训,讲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全程参与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定点机构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执行。
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及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论证,分析研究法律风险等问题。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目前我局有效执行的规范性文件1份。在局官网公示《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目录清单》和《海曙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在“执法公示”专栏公布《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决定摘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规范执法体系,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医保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行政监管执法试点工作,制定《医保行政处罚救济及执行规程》。比对“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大综合一体化”三大平台执法对象库,更新“大综合一体化”35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确保精准监管。增补区检察院为海曙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以“检察+医保”探索新形势下医保基金监管新路径。出台《海曙区医疗保障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二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拟定《海曙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处理裁量适用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证考试实现“应领尽领、应考尽考”。定期学习借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卫生健康局的优秀经验,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借助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案卷质量,在2023年度海曙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获良好。
三是规范公正执法提高行政处罚。常态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海曙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及案件办理纪律规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定点医疗机构及经办机构自查自纠”“医保医学检验领域专项检查”“DRGs病案交叉检查”“两做实三整治”等行动。
(三)加大普法力度,切实增强医保依法治理效能
一是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紧扣“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宣传主题,以举办一次“医保开放日活动”、发放一份倡议书、拍摄一个宣传视频、推送一批宣传短信、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等“十个一”系列活动全面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共管共治监管氛围,联合17个镇乡街道和527家定点医药机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曝光典型案例29起,推送短信20万条,提高医保基金安全意识和参保人的规范行为意识。《创新建立“检察+医保”工作机制》短视频被省局推荐参加国家“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
二是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指导。召开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培训会,通报2022年海曙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情况及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解读新版《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531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签署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承诺书》。根据政策调整、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向定点医药机构、长护定点机构发放《医保为企提示单》,提醒企业加强管理,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基金合规合理使用。
三是提升服务效能优法治环境。以优化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为目标,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医保为企”若干举措》等医保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措施,围绕重点企业专人服务、定点机构准入指导、医保管理帮扶、风险因素提醒、24小时电话服务、医保政策推送等六方面,构建医保领域全周期服务体系,为100余家医药机构提供准入指导,明确不予受理情形,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等不设“玻璃门”,做到一视同仁,实现准入过程程序透明,过程可溯,结果公开,服务型监管的做法获国家医保局批示。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还未实现零突破,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决策、找准重点进一步攻坚克难。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定期向上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科学依法决策,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健全完善医保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律顾问等制度,形成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全链条医保法治体系,为依法决策、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增强全民守法用法意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筑牢基金安全防线。组织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大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曝光力度,加强对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深入解读和系统宣传。健全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社会监督,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实现行政监督和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