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1570506/2024-89369
- 文件编号:海征管通〔2024〕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24-12-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横街段)项目暂停办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1
15:16
来源: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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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横街段)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下列房屋列入拟征收范围:
东至恒昌新村(不含),南至无名路,西至宁波天升仪表制品有限公司(不含),北至红线。具体地址:横街镇东村。上述地址如有遗漏,或与实际不符,以红线图为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和《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条规定,请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手续。同时,在暂停期限内,办理上述手续以及进行房屋析产分割、工商登记、户口迁入和分户、房屋装修等,均不予补偿。
暂停期限: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