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6号)文件精神,经现场验收,目前1件信访件(X3ZJ202406010201号)已按要求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反映的环境问题已得到解决,现将整改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9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574-8723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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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44013/2024-8908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海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6号)文件精神,经现场验收,目前1件信访件(X3ZJ202406010201号)已按要求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反映的环境问题已得到解决,现将整改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9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574-87237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