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优化涉企行政行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4-11-05 10:50 来源:执法协调科 浏览次数:

立足新形势新要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盯市场需求,出实招、出妙招,不断优化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水平方面纵深发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具体举措

(一)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我局积极推进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并在集士港镇、石碶街道、古林镇、高桥镇、洞桥镇打造试点,通过“依法赋权、镇队合一”的方式,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针对年度关键任务、重点领域风险及区域实际情况,我局按照行政检查计划统筹的要求,系统梳理行政检查需求并制定详细检查计划,日常以计划为牵引推进“综合查一次”,不断拓展我局“监管一件事”覆盖范围。建立部门间沟通协同机制,通过整合分散在各条线上的执法力量,合理安排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化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为一次检查、全面诊断,减轻企业负担。如近日,石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综合执法、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部门、街道一体化保障大队在雅戈尔小学开展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大综合一体化”为抓手,开展现场一体化整治,全力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凝心聚力织密“护苗网”。

(二)聚焦执法惩戒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刚性约束作用,以“防范+治理”构建注重源头、把握全局的“一条链”执法大格局。针对市容秩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包括“甬有碧水”、“噪声污染防治”、“餐饮油烟”、“交通秩序”、“露天焚烧”、“市容环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和“养犬管理整治”等,这些行动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同时,我局创新利用数字赋能推动执法监管数字化建设,以“非接触”执法模式实现违法行为源头追查、违法证据及时固定、违法事实快速确认,当前我局已在不文明养犬、渣土违规倾倒、绿地破坏、乱倾倒污水等社会热点问题上查办多起案件,通过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坚持从源头防范违法行为发生,以“谁执法,谁普法”为原则开展法制宣传,各属地中队结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将普法阵地搬到群众家门口,重点对垃圾分类、文明养犬、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明确法律要求,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我局执法人员还进工地、进企业,在施工工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合规经营等方面精准指导相关负责人,凝聚社会各方力量预防破坏市容环境与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良行为。

(三)打造“三端”联动涉企执法服务模式

我局通过转变执法理念,从事前、事中、事后实现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前端推行“预约式”指导服务,我局整合执法资源,依托企业综合服务线上线下平台,联合其他部门提前介入,为企业提供经营指导。近日,白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响应即将开业的牛肉面店负责人需求,联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一次预约式指导服务,着重对店铺施工要求、消防安全问题及日后的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讲解,帮助店铺负责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中端做优执法服务,我局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推行“综合查一次”,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我局还建立起包容审慎免罚执法机制,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海曙特色”的《不予处罚事项清单》《首违警告事项清单》,对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初次违法行为以及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给予企业一定容错空间,降低对企业的不良影响。我局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广“行政行为码”,实现执法更透明,推动执法权力的规范透明运行和制约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后端注重帮扶整改,我局全面推广“三书同达”,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实现行政执法从“处罚导向”向“治理导向”转变。我局还建立了信用修复全流程线上办理制度,通过各中队专人微信点对点联系,企业只需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即可完成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

二、困难与问题

(一)执法力量不足

尽管我局已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但部分区域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随着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事项逐渐增多、管控标准日渐提高,原有的执法力量在完成行政执法与应急保障任务时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在一些偏远西片地区,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难以全面覆盖所有需要监管的企业。

(二)跨部门协作难度大

虽然我局已经建立了协作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跨部门协作仍存在一定的难度。借助线上平台开展跨部门联动不够,不同部门间的监管协同性不足、信息共享不畅,且同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工作流程存在差异,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重复检查或遗漏的情况。

(三)法律法规滞后与不完善

部分领域的法律法规滞后于实践发展,导致执法依据不足或存在争议。同时,一些新划转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不够,企业和公众的认知度不高。这使得执法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难以做到既严格依法又灵活应对实际情况。

(四)企业法律意识薄弱

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感缺失问题仍然存在,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容易对公众造成损失,在开展涉企执法工作时也存在不便。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跨部门协作

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和工作流程,强化横向与纵向沟通,推进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确保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形成合力。深化跨部门协作的前置服务和管理理念,发挥行政执法在源头治理、风险防范方面的价值,打造一体联动的执法模式。

(二)加强企业合规培训

认真落实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针对企业特点及重点关注问题,联合业务主管部门深入企业、工地、店铺等,以普法宣传的形式对相关单位详细讲解企业合规指导内容,提高企业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程度,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能力和合规经营意识。同时在正式开业开工前组织执法队员做好前置保障,帮助企业准确排查风险点、扫除涉法盲区。

(三)持续优化执法方式

紧抓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法制学习、实践练兵等培训方式提高执法本领,打造专精、全能执法人才。在严的基础上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方式,创新“服务型”监管模式,不断拓展“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等机制的应用场景,继续深化“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的覆盖范围,精准把握执法尺度。提升智慧化水平,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手段优势,优化与现场执法检查的有效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和考核。法制审核人员主动深入执法一线,加强对执法全流程的前沿指导和监督,对违规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