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6998387/2024-8806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4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化认知,明确整改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以及党中央关于巡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效果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落实整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面认领整改清单。二是强化领导,细化整改目标。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专门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贤勇任组长,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订了《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发改局(重大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每一项整改任务均制定了具体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三是联动上下,强化整改执行。在整改中,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始终坚持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努力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健全有关制度4项。
一、关于“理论学习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学习机制,进一步突显“首要议题”学习核心地位,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服务业发展、能耗双控、国防动员等方面的重要论述26项,已开展中心组专题研讨3次、外出实训2次。
(二)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规范学习计划制定和审批流程,审议并通过《2024年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今年以来已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结合上级要求及工作实际,增补开展了对习近平总书记为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所做《序言》精神、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的学习。
(三)完善主题教育活动。于7月中旬召开区发改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标检视,深挖问题根源。将主题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机制,今年以来,已开展每周夜学40次,青年讲堂学习活动19次。
(四)强化学用结合。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企业服务200余次,解决企业申报卡点、政策堵点,为企业解决政策问题20余个,累计踏勘项目70余次,召开协调会议60余次。
二、关于“统筹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需用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学习新质生产力、未来产业等战略性前沿问题,《“十五五”时期海曙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思路对策研究》《“十五五”时期海曙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路径和重大举措研究》等35个重点领域前期研究已正式开展,针对性地开展《海曙区新质生产力培育路径研究》《新形势下海曙区战略性新兴发展产业策略研究》等课题研究。
(二)加快重大项目落地转化。组织协调会议、现场会议百余次,有效推动S309鄞州至开化公路荷梁线(鄞江-章水)公路一期工程、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宁波影视特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等项目问题50余个。
(三)协调推进电网建设。坚持规划引领,根据《海曙区电力设施专项规划实施方案(2021-2035)》,努力做好500KV明州变、220KV澄浪变等20余个电网项目的扩容新建工作。努力推进甘浙±800千伏特高压直流换流站配套500千伏接入工程、古林变、龙观变等重点电网建设项目。
(四)加强粮食安全工作。大力推进粮库建设,预计2024年底主体完工,2025年投用,启动粮站维修改造工程。
(五)加快人防警报系统建设。做好警报设备采购,已正式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三、关于“法治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备案和公示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在区发改局官网发布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区发改局全体90后及执法科室人员28人参加执法培训及有关考试。举办每周夜学、青年干部讲堂、浙政钉在线学等多元化的法治教育活动4次。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机制强落实、压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法规政策。以谈话找问题、促整改,今年以来,已开展日常谈话60余人次,任职谈话10余人次。
(二)加强权力运行监管。做好自查整改,指导粮储公司开展自检自查,截至目前已完善车辆使用、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控制度11项。做好制度宣贯,进一步规范各粮站制度上墙情况。做好氛围营造,指导粮储公司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案例总结和宣传教育,提高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学习、提升意识,7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廉政建设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优化机制、明确责任,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廉政风险排查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抓实抓细,根据最新一轮机构改革及人员调整,进一步梳理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排查相应廉政风险点。
(二)针对性排查岗位廉政风险。于7月中旬召开科室长会议,再次部署2024年的岗位风险工作。8月,按照科室职权与个人职责的双重维度,对全局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排查。梳理岗位风险点累计150余条。
六、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公车管理。立即更正使用正确的公车送修登记表,目前已使用规范表单送修公车1次。加强台账管理,明确专人定期整理相关台账资料,确保公车使用规范,台账完整。指导粮储公司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范围,并到公司6次实地检查。
七、关于“内控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按规定开展内审工作。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发改局开展一次全面的内审工作。针对第三方内审结果,针对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内控制度已进一步完善并在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发文。对服务采购、差旅报销等内控规则的后续实施环节持续关注,确保整改完善后的规章及时落地并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根据巡察发现问题,针对性地完善采购管理办法,《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采购管理办法》已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并发文。对全局采购工作相关干部开展采购、审批等制度培训。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实施原则,已按规范性要求开展采购30余次。明确采购过程中询价及比价的具体要求。
(三)规范合同管理。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目前完善后的合同管理制度已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并发文。强化合同签订程序规范性,今年以来已归档合同均符合规范要求。加强合同履约监管与验收,今年来上述合同均按约支付款项。
(四)严格培训审批。经自查,2019年至今尚未产生其他未经审批、存在问题的培训费用。全面检查各类费用报销附件清单,确保报销流程的规范性。对各类财务有关人员开展培训5批次,确保相关管理机制准确执行。
(五)有效监管下属国有企业财务运行。区粮储公司已按区有关要求开展工资、储备粮油补贴等审计2次,将全年的采购计划、维修计划、房屋出租计划等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八、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讨论。进一步强调各项决策流程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确保所有应上会讨论的事项都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加深领导干部对党组工作规则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理解和掌握。
(二)严格执行先上会后实施制度。引入前置审核机制,确保每一笔支付项目在提交至财务申请经费给付前,均已完成必要内部审批程序。目前,财务管理办法已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并发文。
(三)严格把关党组会议上会材料。今年以来已召开的22次党组会议前,上会材料均经业务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法律顾问等多重审核,有效避免了因单一审核可能存在的疏漏,进一步增强了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九、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建引领。根据年初制订的局党建工作要点,局党组落实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听取了局机关党委工作总结汇报,并对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8月27日,机关党委举办“青春向党 清廉有我——不负韶华 砥砺前行”主题活动。与石碶街道的车何渡村、黄隘村签订了党建联盟协议,进一步加强了与基层的联系和合作。
(二)严谨设置基层组织架构。按规定办理党总支调整为党支部相关手续,指导粮储公司党支部在选举方案中严格按照组织架构要求设置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等委员。
(三)规范化建设党建工作。8月中旬,组织局基层党务工作者学习《基层党建工作基本知识汇编》,认真审查“三会一课”相关记录,指导基层规范记录。
十、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考虑选拔任用工作。组织办公室涉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纲领性文件,熟练掌握《宁波市海曙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及《干部人事业务手册》各项规定。强化梯队建设,建立系统的青年干部选拔和培养机制,今年区发改局青年干部成长计划已举办19次培训。
(二)严谨设置选拔任用干部任前公示时间。在公示发布前,由专人对公示内容进行复核,确保符合各项规定要求,公示时间均为5个完整工作日,未包含公示张贴当天。
(三)确保任前公示信息准确。建立严格的任前公示信息审核与校对流程。在信息发布前,由专人负责审核并校对,特别是关键信息如职务、职称等,确保公示信息准确无误。
(四)严谨审核干部档案。明确审核标准和要求,在涉及出生日期、学历、工作经历等关键信息时,设立多重审核机制。
(五)确保任免文件信息准确。加强人事干部对公文规范知识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的学习,明确各项信息的填写要求和审核要点,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干部任免相关台账的管理,确保任免文件在发布前经过严格的审核。
十一、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因私出国(境)制度。严格对照《宁波市海曙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登记备案、审查审批、证件管理三方面工作进行重点强调,组织全体干部,特别是新入职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有关规定,确保每位干部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十二、关于“落实巡察整改长效机制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结合历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明确各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的具体职责,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实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同时,建立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并在年度评优评先中不予考虑。
十三、关于“审计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做好常态化内审,定期组织专业团队对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的不规范操作、项目执行中的进度滞后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保持的事项,紧盯不放;对后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一手立规矩、一手促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推动事业发展。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动力,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使巡察整改与发改工作真正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发改各项中心工作,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全局干部担当作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发改铁军,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188170,传真0574-89188169;邮政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3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