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62270/2024-88086 组配分类: 工作信息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4-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法制科调整执法文书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4-11-28 15:11 来源:法制科 浏览次数:

近期,考虑到自然资源、建设等领域的部门规章已经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期限从原先的3个工作日延长至5个工作日,法制科也迅速响应,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对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深切关怀。 

为了促进案件办理的流畅性与标准化,法制科依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从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实施了一项重要举措,即对文书模板进行了全面整合与深度优化,通知各中队将所有案件(普通程序)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陈述、申辩期限统一调整为5个工作日。

 此举不仅标志着执法办案标准的全面统一,更彰显了法制科在提升行政效率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之间寻求完美平衡的努力。它不仅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清晰、统一的指导框架,减少了因期限不一而可能引发的混淆与误解,更为构建公平、透明、高效的法治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调整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法治支撑作用。通过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充裕的时间准备陈述、申辩,不仅增强了行政处罚的可接受性,还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与信心,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法制科的这一举措,无疑是对法治精神的一次生动诠释,也是对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路径的一次有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