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MB19574458/2024-88035 | 组配分类: | 工作信息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家住海曙区白云街道的李先生和爱人都是从东北来宁波生活的新宁波人,夫妻俩日常靠打零工维持生计,虽不富裕,但日子也过得十分温馨。今年1月24日,他们的宝宝早产出生了,伴随肠扭转、肠粘连等各类消化道疾病,情况不容乐观,需要立即动手术,之后还要转到上海进行后续治疗。宝宝的病情让夫妻俩非常揪心,高额医疗费用更让他们力不从心。在医护人员的提醒下,李先生想到自己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了宁波职工医保,能不能也给宝宝办宁波医保呢?于是,李先生拨打了海曙区医保中心的咨询电话,得知宝宝符合在宁波参保的条件,而且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到账的,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就可纳入医保报销,之后在上海的合规医疗费用也能直接刷卡结算。经过治疗,宝宝最终恢复了健康,李先生激动地说:“宝宝的医疗费一共花了30多万元,医保帮我们报销了24万多元。感谢医保,让我们这个家对未来的生活多了一份‘底气’,更多了一份‘安心’”。
新宁波人作为城市发展的新生力量,让他们也能享受医保“红利”,既是提升营商环境、增强城市吸引力的重要一环,也是推进全域共富的重要一招,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基本医保人数达10.18万人,其中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数4.4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数5.73万人。自2021年起,连续多年为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参保“破题”。从放开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限制,到允许全年龄段非本市户籍人员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再到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只要父母一方参加我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即可按规为其参保,医保政策越来越包容。
从2025年度起,我市进一步放宽对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保限制,非本市户籍0—6周岁婴幼儿可实现“无缝”续保,本人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可参照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真正实现新老宁波人同城同待遇,让更多新宁波人家庭享受到“医有所保”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