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曙区月湖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11-01
09:47
来源:综合事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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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近期,月湖街道对2022年6月底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经过清理,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继续有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1日。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办事处604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108号)。
电子信箱:2316335718@qq.com。
附件:继续有效的月湖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月湖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征求稿)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起草科室 | 初步清理意见(拟废止、拟失效或者继续有效)及理由 |
1 | 《海曙区月湖街道红十字会博爱救助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 海月政〔2020〕3号 | 党建综合办 | 继续有效,当前仍适用。 |
2 | 《月湖街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 海月政〔2022〕7号 | 党建综合办 | 继续有效,当前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