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曙区月湖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11-01 09:47 来源:综合事务岗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近期,月湖街道对2022年6月底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经过清理,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继续有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1日。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办事处604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108号)。

电子信箱:2316335718@qq.com。

附件:继续有效的月湖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月湖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征求稿)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起草科室

初步清理意见(拟废止、拟失效或者继续有效)及理由

1

《海曙区月湖街道红十字会博爱救助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海月政〔2020〕3号

党建综合办

继续有效,当前仍适用。

2

《月湖街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海月政〔2022〕7号

党建综合办

继续有效,当前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