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71812/2024-86640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单位:龙观乡
  • 成文日期:2024-10-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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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龙观乡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2 09:04 来源:龙观乡 浏览次数: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一)政策背景

龙观乡现行文件《海曙区龙观乡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海龙政发〔2022〕14号于2022年4月19日试行,随着各类系统的不断更新和调整,已不能满足实际操作规范的指导,对此,海曙区印发了各类最新相关文件,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我乡也以此为依据准备对现行文件进行修改。

(二)制定依据

1、《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

2、《海曙区限额以下村级工程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8号)。

3、《海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9号)。

4、《海曙区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海资交管办〔2022〕1号)。

5、《关于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适用的通知》。

二、出台目的

指导本乡开展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五章四十四条内容。

(一)总则。起草依据及议事机构等。

(二)交易项目。限额以下村级工程项目及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具体实施指导细则。

(三)交易方式。网上竞价、在线拍卖、电子系统选取、公开选取具体操作细则。

(四)交易管理及流程。进站交易审批及流程、合同签订及履行、监督等详细指导细则。

(五)附则。相关解释。

四、主要变化

(一)指导范围调整

乡级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通过海曙区限额以下工程交易系统进行公开选取已调整为政府采购,具体细则内容已删除。

(二)更加贴近实际

货物(包括农副产品)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平台更加多元化,如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经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专班审批后,可选择三江、新江厦、华润万家、麦德龙等大型超市,或者京东、淘宝、拼多多、“政采云”等网上超市自行购买,也可以通过网上竟价、公开选取方式购买。农副产品的采购,也可在本地质优价廉的产品中进行采购。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龙观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陈宝开

联系方式:0574-5588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