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021/2024-56304
- 文件编号:海教办〔2024〕6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10-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同意成立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君尚城幼儿园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0-12
17:05
来源:行政人员
浏览次数:
毛婵斌、干勇波:
你们报来的要求成立民办幼儿园的报告已收悉。经材料审核和实地查看,已具备正式成立民办幼儿园的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宁波市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管理暂行办法》,同意成立“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君尚城幼儿园”。
幼儿园成立后,应在办学许可范围内依法办学。接文后,请去民政、发改、税务等相关部门做好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