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00MB0R42336D/2024-81815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关于海曙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污染整治验收工作的公示
时间:2024-01-05
12:33
来源:办公室(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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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我局联合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等共同组成验收组,对宁波市鄞州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宁波市诺鼎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宁波市竹节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污染整治情况开展现场验收,现将验收工作说明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企业整治“一企一策”方案,验收组从设备设施要求、水污染排放要求、大气污染排放要求、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要求、噪声排放控制要求、拆解作业要求、规范管理要求、数字化管理要求等方面开展台账资料审核和现场踏勘,宁波市鄞州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宁波市诺鼎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宁波市竹节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基本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污染整治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11日,5个工作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