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00MB0R42336D/2024-81825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18:29 来源:办公室(法规科) 浏览次数: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22年度相关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

        (一)加强学法普法,提升法治意识。我局将学法普法作为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企业自觉守法的重要抓手。一方面,采用集中讲课、网络平台、微信群、浙政钉群等各种形式途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生态环境大讲堂、企业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以案释法,重点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协助做好分局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答复,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指导行政执法、合同审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不断完善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方面制度,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大练兵活动,健全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三是强化行政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加强案卷评查、企业信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

        (三)强化监管成效,生物多样性亮点纷呈。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办理“两打”案件等典型案例,查处1件私设暗管偷排及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重大环境犯罪案件,入选公安部典型案件和省生态环境厅典型案例。结合2023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工业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查处3起工业噪声超标、整改进展缓慢、群众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查处2起典型案例,维护市场秩序和环保服务机构公信力。2023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3件,处罚金额约534.8万元。二是聚焦服务先导,全面构建预防式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开展预防式执法监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拟纳入)正面清单企业74家,同比增加517%。全面实施“服务先导、无事不扰、专家诊疗、轻微不罚、多维咨询”五位一体的服务企业新模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议事厅”、“生态环境大讲堂”、“信访老娘舅”等多维度环保咨询服务20余场,不断优化海曙营商环境。同时强化数字监管,全区共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32家,安装用电监控、工况监控、扬尘监控点位600多个,构建“数据报警—立即处置—问题反馈”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全力推进预防式执法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建设项目联系单制度,推动企业“跑零次”服务,简化小微企业环评内容,持续放大“零土地”技改项目承诺备案和规划环评降级备案、“打捆”环评等政策红利,惠及企业10家,服务保障重点项目12个。三是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生物多样性亮点纷呈。成功承办全国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主题活动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浙江主场活动,发布全国首个友好乡镇规划指南和实施指南,“‘生物多样性+’助力乡村共同富裕”和“寓建光伏”共富项目分别入选生态环境部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和绿色低碳典型案例,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标准体系建设入选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十大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建成李岙零碳生态谷共富实践基地,章水镇完成首笔区域性林业碳汇认购并发布全国首个樱花产品碳标签,海曙区获批企业碳排放权交易分配省级试点。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仍有待提升,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实效性待加强。在对企业进行普法宣贯时,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程度还不够,对企业的普法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全。

        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理解和重视;二是制度建设不完善,部分制度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三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四是普法宣传缺乏创新和突破口。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内容。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

        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参加各类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在工作中注重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全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三)加强权力监督和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注重权力监督和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案件、重点督办件和信访件,亲自跟进,为执法人员理思路、定目标、提建议。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投诉举报。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执法力度和规范执法程序;四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和手段;五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