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3MB1025728K/2024-7519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4-0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24-01-23 15:52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按要求完成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相关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学法、干部个人自学等方式,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等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积极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定期梳理交通执法事项,及时认领新增事项,严格按照权力事项清单履行监管职责。二是突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的审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系统内公职律师、法制干部和系统外法律顾问作用,累计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行政机关合同91份,有效防范签约履约法律风险。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对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并由局党组对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情况进行集体讨论。四是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积极做好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全力提升普法宣传实效。一是贯彻落实普法责任。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教活动,组织春运普法宣传、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零距离面对面地向群众普及交通法规知识、介绍交通执法职责、听取意见和建议,持续深化“执法+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拍摄“交通迎亚运”普法小课堂短视频,以“桥下空间勿堆放”、“占道经营不可取”、“滴漏撒No”三个案例说法释法,宣传路域环境保护。同区司法局合作打造637路“法治乡村公交线”,开辟“移动式”交通普法新阵地,将法治宣传融入群众日常出行,达到“乘一站车,学一路法”的普法效果。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盯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本年度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625件,罚没款总计570万余元;办理轻微违法告知承诺案件381件。继续保持行政复议零纠错、行政诉讼零败诉成果。二是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综合查一次”,累计与“1+8”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4次,检查企业36家(次),完成立案32起。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执法现场、基层中队开展走访调研、专项检查,重点对站所建设、执法风纪、执法规范化水平进行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定期开展案卷集中评查,下沉一线窗口抽查执法文书,以查促改、以改促优,倒逼案卷质量提升。本年度我局有1份行政处罚案卷获评2023年度海曙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四是着力提升执法队伍实战能力和业务能力。以备战全省第四届执法比武为契机,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执法业务培训、实战演练、考试比武,努力培育执法干将,提升队伍战斗力。在本年度宁波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比武中,我区交通代表队表现出色,获交通建设工程执法技能比武第一、主题辩论赛季军等荣誉。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依法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及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不断提高。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履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肩负起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二)专题部署。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工作汇报,部署重大行政决策、普法依法治理、行政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

(三)狠抓落实。制定本年度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表、普法工作要点等文件,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闭环协同的工作格局。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执法案卷文书再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颁布为契机,重点梳理完善执法文书格式、执法操作流程;组织法制人员、办案骨干成立案件审查小组,加强对执法案件的日常审核、季度评比以及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中审查、对疑难案件的集中研讨,不断规范案卷制作,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定性准确,裁量适当。

(二)执法能力水平再加强。按照“大综合一体化”工作部署,继续深化执法改革,不断提升跨部门联合执法能力。积极开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通过政治学习、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认真备战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比武,针对队列会操比武、行政执法辩论、法审能力考核、执法能力考核等比武内容,开展专项训练和辅导,力争在省、市交通执法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再提升。继续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法制审核力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深化远程数智执法应用,持续开展远程数智执法道路运输领域试点工作,积极对接“掌上办”等数字场景应用,不断推进行政执法高效、便民。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