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执法局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时间:2024-01-02 13:41 来源:执法科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足本职,强化措施,以避免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及加强辖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为抓手,为改善全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清理辖区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行为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一、加强噪音扰民监管。根据《2023年宁波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噪声污染源巡查,特别是工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等容易产生噪声污染区域的监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合理引导,不断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高发频发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加大巡查频次,对相关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督办及近期的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及时进行查漏补缺。2023年我局共办理各类噪声案件21起,罚款金额26.3万元。

二、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在餐饮油烟整治方面,我局联合其他执法部门依法划定、更新餐饮服务项目禁设区。队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结合巡查及时对各自片区内的餐饮店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工作中发现的餐饮店油烟问题和举报投诉的油烟问题,第一时间上门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约谈当事人、第三方油烟检测、限期整改、后期复查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当事人完成整改,对未进行整改的依据实际情况开展下步措施。在立足自身职责的基础上,我局还积极与市场监管所开展密切的联合执法和回头看行动,进一步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三、加强燃气和航油管道执法工作。按照“全面排查,强化监管”的工作方针,立足工作职责,我局积极开展燃气执法各项工作。在燃气执法方面坚持以网格为单位,分区域落实辖区内中小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的燃气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全面摸排,理清底数。同时,通过与燃气配送公司对接,理清辖区内相关企业使用燃气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底数,督促燃气企业做好行业自查和燃气配送企业加强入户安检;并对辖区餐饮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扫描核对气瓶上二维码标志信息,结合“一店一档”做好台账记录。2023年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4500多人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对辖区内的餐饮店和单位食堂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立案处罚338起,罚款金额16.12万元;办理了1起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行刑衔接案件。另外,在发改部门的牵头下,我局属地中队积极行动,年内共完成航油管道高后果区巡查66次,摸排安全生产隐患点位2次。

四、加强水环境整治。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海曙区“曙有碧水”攻坚行动专项执法实施方案》,开展全区涉水领域综合执法专项行动,以“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牵引,推进监管执法一体化,以执法成效助推“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属地及时将涉水基层工作人员发现的涉水违法行为及时报送工作群,并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联络员。各部门迅速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属地。违法行为涉及多个部门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小组,严肃查处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整治沿河钓鱼、洗物等不文明现象;大力推进河湖“四乱”整治行动,重点排查违法私搭乱建、非法填河、非法堆砌填埋、违法种植以及随意倾倒垃圾等顽疾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动态清零“四乱”问题。密切关注老旧小区、餐饮行业、城中村、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排水和污染水体的违法违章乱象,分门别类落实攻坚治理措施,对严重违法违章进行严查严处,2023年共办理各内涉水案件158起,罚款金额8.56万元。

五、积极抓好辖区内秸秆、垃圾焚烧处置工作。农作物收割季节,我局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管控相结合,劝导引导与教育处罚相结合,多措并举严抓强管,深入开展秸秆焚烧专项整治行动,筑起秋季安全“防火墙”。明确责任“紧”。全局多层次召开秸秆禁烧执法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属地中队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力以赴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通过不定期联合巡查,形成全天候、全覆盖、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扑灭、第一时间查处。2023年我局现场处置露天焚烧行为677起,立案处罚27起,罚款11075元。

六、规范烟花爆竹管理。2023年春节期间,各属地中队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的占道、跨门以及无照流动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教育,以保证春节期间行人安全,道路畅通。春节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执法车辆54台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含联合检查)15户。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经营秩序和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管理。

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不断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全面运用无人机、无人船、自动监测设备等先进执法技术手段,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活动,及时消除相关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