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4314154/2024-79719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16:24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3年,海曙区统计局根据《2023年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海党办〔2023〕35号)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治统计造假为主线,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良好统计法治环境。现将海曙区统计局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扛起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积极推动党委、政府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精神,推动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再学习、再深化,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掌握文件的核心要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的意见》文件精神。12月27日邀请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婷娅在区委常委会上作专题辅导。

(二)认真开展专项纠治等年度重点法治工作。4月份,区统计局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传达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及时召开全区统计工作会议,全区镇(乡)街道、望春工业园区统计分管领导、统计负责人及区统计局全体领导班子、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区统计局主要领导传达了上级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经区、镇两级合力,本次专项纠治期间共核查企业512家,查出差错44条(其中超过10%差错企业1家),均已经对企业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三)分类普法拓面提质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订制印有年度内重大统计规章制度的统计普法宣传笔记本1200册,发放至全区乡镇党委、政府及其内设机构的副科以上人员等,确保《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浙江省近年来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知晓面和覆盖面。联合区委组织部于8月份举办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班,对全区各镇(乡)街道统计分管领导、经济部门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统计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会同市局、市队于12月在南塘老街联合开展《宪法》《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统计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活动,营造全社会懂法尊法守法良好氛围。

(四)建立统计监督同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实施意见。根据

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监察委员会、省审计厅和省统计局《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视巡查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按照工作要求,海曙区于5月下旬印发配套的多部门联合文件。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年来的工作,全区统计系统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法治素质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对象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部分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有待加强。部分企业对统计执法检查重视和认识程度不足,对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较低。

(二)统计执法检查能力有待提高。我局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非专职从事统计执法工作,较少参与全面、系统的执法工作培训,执法能力水平相对薄弱。

(三)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虽然我局以多种形式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但依靠新媒体进行的普法宣传教育较少,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海曙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进。

(一)压实主体责任,深入研究法治问题。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全局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间相互协作,共同推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学法、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坚持学先一步,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先后主持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全区贯彻落实统计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正工作、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法进党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等法治相关议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专题学习内容,切实将“两个维护”体现在统计具体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积极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工作大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班成员领导和联络员,细化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合力,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全面提升基层依法履职能力和治理效能。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持续构建统计防治造假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意识,坚决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压实各地各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深入推进部门统计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持续提升部门统计规范性和统一性。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力量,强化基层统计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能力,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二)持续推进统计数字化改革。做好企业“最多报一次”、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等工作,积极推进“统计大脑”一体化监督应用功能优化和多跨协同的落地。大力开展线上调查,做好各项政策落地的情况反映和民生民情的及时反馈,充分依托现代化手段做好数据的发布和解读,实现数据资源的有效运用和共享,加快构建海曙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2024年各专业掌上核查企业数量达到四上单位数量的20%,努力消除数据质量灰码区域。

(三)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结合常规性的宣传工作,丰富宣传形式,铺排法治宣传。将普法宣传常态化融入到执法检查、走访调研等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交流,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依法统计意识,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紧紧围绕专项调查及统计重大改革等中心工作,以线上、线下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群体,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升 全区统计法治影响力,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