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3X/2024-77035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4-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3年度海曙区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16:52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3年,海曙区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法治海曙建设考核评价细则,结合卫生健康部门工作实际,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坚持学法用法普法常态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我局2023年承担行政许可事项44项、行政处罚事项259项、行政强制事项19项,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主要为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含涉水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爱国卫生、传染病防治(含消毒产品)等类别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监督执法职能主要委托海曙区卫生监督所执法,其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现额定编制36人,应领证的工作人员36人,持有执法证件人数36人,持证率为100%,6个执法一线科室按要求配置了21台执法记录仪。

(二)依法履职

1.行政许可案件总量

2023年共办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案件7471件,其中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变更5581件,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含变更)679件,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766件,母婴保健技术75件,放射诊疗许可112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9件、医疗广告审批183件和其他行政许可26件,所有许可办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2023年无行政复议、行政仲裁、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2.行政处罚案件总量

2023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499件,办结416件,罚没款金额共计2670455元。行政执法办案全面实施说理文书,注重实体到位、程序到位,2023年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仲裁败诉案件。

3.常用法律法规

涉及的常用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

4.重大行政决策

2023年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情况,一年内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工作亮点

1.启动“海曙卫健学法守法教育平台”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广“海曙卫健学法守法教育平台(E学习平台)”。E学习平台以全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为学习对象,开设学法减分,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再教育、安全自查、岗前学习等四个模块,运用视频等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个性化、快餐式地宣贯法律法规知识,丰富学习形式,实现掌上学法、线上答疑、云上考试。截至2023年底,全区3140名医务人员注册了平台账号,累计登录 21.25万人次,累计积分230191分,累计学习时长317小时;34家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机构通过学习进行依法执业再教育,13家被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单位通过学习减少记分。

2.创建星级法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发挥法治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将星级法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创建工作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引导各单位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创建完善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增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培训的实效性,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将以星级法治单位创建为契机,选取法治建设基础较好单位开展试点,建立支委会、院办会议前会前学法制度,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推动将法治建设融入医院管理运行各环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推动法治建设与清廉医院、平安医院相结合,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3.打造“暖心”政务服务增值版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一低两高”为抓手,为企业提供优质政务服务。一是建立医疗机构开办咨询群,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事项办理清单》以及常用法律法规上传至群文件,安排专门人员解答,在线上完成前期图纸审查,降低企业开业成本。二是在医疗机构筹建阶段,根据医疗机构类别特点,定制《医疗机构审批事项清单》,内容涵盖市场监督、住建、消防等多个部门审批事项,提高企业办事效率。正式运营前,邀请专家指导,联合部门共同审批,加快企业审批进度。三是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审批事项目录、材料动态更新公布。96.15%的行政办件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办结,基本实现审批事项日日清。四是构建“4+N”政策“组合拳”。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无证明”率90%以上。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推进电子证照互通共享,目前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持照率分别为100%、98.89%、98.78%。

4.确保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落实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实现“综合查一次”。强化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对中高风险企业检查比率。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随机抽查监管率52.17%、“双随机”抽查监管占比78.7%。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统一原则,就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执行期间,如当事人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罚款本金全部主动缴纳,违法行为已经停止,履行确有困难的,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与区检察院、区法院进行会商,推行行政强制执行期间免除加处罚款和缓缴罚款本金制度。

二、不足和改进

对照往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反馈核对函》反馈的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我局一方面通过培训提高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深度和广度,强调主体认定、违法事实、证据材料、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和处罚程序的准确规范性。另一方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稽查力度,针对提出的问题,对照提高,提高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我局党委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坚持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政治站位作为首要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工作计划,在定期召开的局务工作会议上,主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在年终述职工作中,党委全体成员都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个人工作重要体现,做到将法治意识深入局党委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工作绩效考核方面,我局一直将“八五”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基层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今年还新加入了星级法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创建和卫生健康领域法治重点城市建设等内容,将上述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考核总分,直接与各单位绩效工资挂钩。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安排

2024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

(二)以“海曙卫健学法守法教育平台(E学习平台)”、创建星级法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健康领域法治重点城市建设等工作为抓手,深入学习宣传与政府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好各节点主题普法活动。

(三)继续协同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和全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全力完成2024年工作指标要求,及时根据改革工作群数据晾晒情况和工作任务部署做好跟进提升。

(四)常规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重点培训新修订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与业务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其他情况

与2022年事项内容相比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了动态调整,所有调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同步公示。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