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10个点位创成市级垃圾分类典范场所
时间:2024-01-15 14:19 来源:区垃圾分类办 浏览次数:

近日,市分类办公布了2023年垃圾分类典范场所创建验收结果,全市81个典范场所验收合格(通过率63.78%),其中海曙区分类办申报的中央花园小区、海曙区第二医院等10个点位通过验收,创成垃圾分类典范场所。

一是升级改造硬件设施,提升科技感。中央花园小区的垃圾投放站点引入智能化管理,与小区的整体环境相配套。新改造后的智能垃圾投放站不但配备了除臭仪、灭蚊灯、液晶显示屏、排风系统等设施设备,还采用“非接触式空中成像技术”,投放垃圾时点击空中的相应按键,点击的投放口门会自动打开,投放完成后会自动关闭,避免了投放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交叉污染。通过智慧赋能垃圾分类,使分类精准度不断提高,居民分类习惯不断引导养成。

二是营造分类宣传氛围,提升自觉性。海曙区第二医院开展“诊前30秒”垃圾分类宣教,通过“签定入院须知”、实行“老带新”活动即“老患者”带领“新患者”,以病房为单位开展“互比、互评、互学”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海曙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对企业和市民的重要服务窗口,结合“27℃暖心服务”理念,依托电子屏宣传、细致入微的语言引导,引导市民自觉分类投放。

三是加强志愿服务互动,提升参与感。宁波汽车南站开展“文明实践新征程 雷锋精神永传承”3.5志愿服务公益集市活动,汇聚爱心,志愿同行。现场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教摊位,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折页,并以抽题有奖问答的形式,吸引几十名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答题。答对的居民可以获得餐巾纸等小礼品。通过宣传倡议,引导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让垃圾分类工作逐渐走进千家万户,走进每个居民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