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3-08-25 结束时间:2023-09-0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贯彻落实《关于海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海资交管办〔2021〕2号)要求,形成《古林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对《古林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意见建议反馈时间2023年8月25日-9月4日。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15177,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古林中心路191号)。
电子信箱:2043413@qq.com。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