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十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8-11 16:11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5日—2023年1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并于3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整改推进督查机制,注重问题整改的进度、质量、效果,定期跟踪监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制度。组织政治力体检“回头看”调研工作,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政务处分1人(撤职1人);建立完善制度12项。

一、关于“提质学用转化、适配大监督要求的能力建设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全面系统理论学习。共开展8次读二十大报告原文活动;针对二十大报告中与市场监管工作相关内容开展拓展性学习,结合实务工作开展讨论交流;以市场监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重点开展主题调研,提交课题申请书共20余篇,报送省、市调研课题17篇,报送区委调研室2篇,力争课题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和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典范。

(二)加强业务条线培训力度。组织各业务条线根据实际需求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地制定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截至目前已开展行政执法、法制暨举报投诉业务培训、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业务培训、“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晾晒指标提升培训等条线培训。

二、关于“聚焦三创驱动、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效能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赋能产业创新。打造“翠知创”知识产权赋能中心,以江南翠柏里创新街区为原点赋能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修订完善《海曙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政策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2023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发放250余万元。开展入企标准化工作宣传,推动3家企业启动“浙江制造”标准立项前期准备工作,4家开展专家现场审评。

(二)提升服务企业精准度。结合“百名干部联系千家企业”活动、企业“问情”活动,开展企业走访和行业协会了解情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共富创新 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月活动,推送融资服务短信178404条,覆盖辖区12万家市场主体,接待来电来访 1237人次,已累计为577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0982万元。

(三)扎实护航高品质生活。采取“一场一策”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设施改造力度;开展“迎亚运、保安全”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加强网络销售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召集2022年投诉举报量居前和2023年第一季度投诉举报量居前的相关线上企业做好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的培训指导;同时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条件地选择建立村级消费维权联络站,目前已在鄞江镇桓村村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站。

三、关于“坚持系统观念、综合集成监管的效应还需彰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制定《海曙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海曙区市场监管部门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任务》并下发,召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晾晒指标提升培训工作会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暨全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晾晒指标提升会,对全区联合监管工作进行数据晾晒和下一步工作布置。以民生实事项目“甬有食安”农贸市场项目为抓手,在全区范围选择高塘菜市场、启文菜市场、古林市场,鄞江市场、洞桥菜市场启动标准化检测室改造。

(二)进一步拓宽执法领域,执法力度“刚柔并济”。强化执法协作,纵向上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增强队、所重大案件协同工作;横向上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协作,建立各部门案源共享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开展省、市“利刃”、“铁拳”、“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加大柔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裁量标准,共将36个事项列入不予处罚清单、18个事项列入减轻处罚清单。

(三)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照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清单履行部门职责,实施部门履职情况季度报告制度。推动镇乡(街道)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镇乡(街道)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包保制度,完成季度督导任务。依托诚信企业评比等抓手,发挥民个协会桥梁纽带的作用,对接宁波市婚庆协会,为婚庆协会定制“整会”授信的金融扶持方案。

四、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够紧实,作风建设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召开2023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确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并发文,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再落实,任务再细化,明确分管领导、落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二)提升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履职担当意识。以“三比三拼三焕新”行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作风效能提升。围绕“产业大焕新”,全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主动谋划建设“翠知创”知识产权赋能中心;围绕“空间大焕新”,标准赋能生态振兴乡村,发布国内首个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规划指南区级地方标准;围绕“治理大焕新”,高标准锻造能干事、敢担当卓越队伍,敢于把部门工作放进省市框架谋大贡献。

五、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工程管理仍需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学习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从严把关。组织局财务人员重新学习财务规定及内控制度,局后勤人员重新学习各项工程类建设规定。在局内网发布《关于重申财务、采购、合同等事项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重申审批事项、采购事项、合同事项、支付事项等相关规定及本局内部控制制度,并要求各部门自学通知及附件内容。

六、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房产出租。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区里有关房屋租赁相关规定;对全局房屋出租情况进行梳理,目前局名下房产均按要求规范使用。

(二)进一步加强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把关。对农贸市场每月考核奖励公布具体奖励金额的同时提醒各镇乡街道务必及时足额将相关资金拨付辖区农贸市场;截止到5月底,月湖、高塘、南苑、启文、段塘、华盛等市场奖励资金均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在产业政策资金或补助资金发放时,已要求业务科室均需做到一企一核,避免资格审查再出现问题。同时加强全局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对2023年度11个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一对一梳理修正,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已于2023年3月在局外网公开。

七、关于“党委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制度并重新组织学习。按照要求修订《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试行)》,并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委议事规则。落实在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会前按照相关要求审核会议内容,避免交叉。党委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讨论,严格落实好末位表态制度和回避制度。对党委会议内容进行如实记录,确保还原会议原貌。

八、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到位,选人工作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队伍结构。聚焦干部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工作经历等重点要素,紧扣年轻干部成长链,开展希红市匠心培育项目2.0。加大在一线岗位历练年轻干部的力度,新招录干部一律先到基层所、窗口等岗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按照程序择优选拔一批年轻干部充实中层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加强人员专业能力培训。对新招录干部以“导师”培养模式,通过导师在思想上、纪律上、业务上的全方位引领,增强基层干部专业知识和监管实践储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理论+实操+研讨”的方式,有效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法制、举报投诉、质量发展、标准计量等培训10次,共涉及9条业务线,建立健全干部职工业务知识框架,强化知识储备。

九、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队伍建设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区纪委要求,切实开展“会前讲廉十分钟”纪律教育。定期组织作风纪律专项检查,全面管理约束,划定监督红线,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坚决做到“零容忍”,确保纪法的刚性和硬度,上半年对1名酒驾干部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的处分。通过严肃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督促引导全体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

(二)加强制度管理,确保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序、监督有力。组织全局干部专题学习《宁波市海曙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和《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纳入管理的全体干部,进一步强调相关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制度。对单位登记备案、证照收缴、日常审批、遗失与失效等进行不定期排查,及时更新登记台账,专人落实跟踪机制,确保管理有序、监督有力。

十、关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到位,党建基础需夯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好机关党总支各项职能。加强机关党总支逐级请示制度,今年上半年通过机关党总支下发周二夜学、三会一课等学习资料,机关党总支牵头组织开展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党支部与社区开展“联百村千岗,解百难千忧”结对共建。

(二)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整理形成《组织生活录入范例参考》等文件下发各党组织,明确规范开展录入相关要求,强化上下统一。每月以提醒单形式对“三会一课”录入情况进行提醒反馈,提高支部“三会一课”质量。明确各支部制定并上报切实可行的全年党日活动计划,提高学习计划性。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对基础党务提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等内容进行专业培训。

(三)规范党费管理。2023年度党费标准已按照相关基数计算并调整党员党费表标准。每月末通过提醒单等方式,督促党支部提醒并核查支部党员本月党费交纳情况。对现金党费按时收缴对账并及时上交上级党组织。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思想认识,抓好作风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精心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工作的推动带动各项责任的落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从具体问题抓,从时间节点抓,坚持不懈将作风建设引深、做细。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长期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市场监管工作提升紧密结合,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以点带面,促进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整改提升,深化成果运用。坚持立足长远、融会贯通,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需进行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坚持劲头不松、标准不降,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7365368转6;邮政信箱: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海曙区白云街255号)。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