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71775/2023-85077
- 文件编号:海集政发〔2023〕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集士港镇
- 成文日期:2023-06-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慈善资金募集的主要途径,已成为我镇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平台。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内容,进一步壮大我镇慈善实力,增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现就做好本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和基本要求
目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条文,以推广慈善募救项目库为抓手,探索直观救助模式;发动广大爱心企业及个人积极参与,营造更加浓郁的慈善氛围。
基本要求:
(一)积极推广慈善募救项目库。各村(社区)、企事业慈善联络站要积极主动,以推广慈善募救项目库为契机,争取各村(社区)、企事业党组织的大力支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对于总会印发的慈善募救项目库的内容,引导企事业单位与募救项目对接,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高质量发展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宣传下发。
(二)建立和扩增“企业留本冠名基金”。继续在规模企业、中小型企业中新发展一批企业留本冠名基金,持续巩固原有基金扩增和到期续建工作。募集小额冠名基金,广泛采取抱团组合型、村企结对型、社会救助和企业内部救助结合型冠名的模式。
(三)切实提高参与率。充分发挥各村(社区)、企事业党员干部带头表率作用,努力克服经济效益下滑、捐款市场分流等问题产生的畏难、消极情绪。广泛发挥慈善义工的作用,采用召开募捐会、设立募捐点、流动募捐箱和上门劝募等多种形式,充分激发广大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社区居民和各界群众的参与热情。采取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扶持公益项目、扶贫帮困、赈灾救危、助学助老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定向捐赠。
(四)继续开展好机关、事业单位“慈善一日捐”活动。鼓励各机关、事业单位以集体名义捐赠节省的一笔或几笔开支,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原则上全体参与、不留空白,为基层和群众作出表率。
二、时间安排
2023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定于6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领导,确保“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顺利开展,明确“慈善一日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宗成
副组长:袁浩杰、黄贤波、张 斌、孙 圆
成 员:王丽洁、陈志良、吴云鹏、施 立、李一艳、
盛韩尧
各村(社区)工作指导员、联企干部负责协调各村(社区)、企事业“慈善一日捐”活动。
四、注意事项
(一)坚持捐款自愿原则。捐赠不论多少、爱心不分大小、精神同样可贵。要始终坚持捐赠自愿、重在参与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特别要向企业宣传国家有关慈善捐赠的减税免税政策,确保捐赠企业和个人合法合理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二)坚持边募集边救助。“慈善一日捐”活动期间,各类救助活动继续按计划进行,可结合实际安排扶助金发放仪式、上门慰问扶助等活动,邀请党政领导和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家参加,有条件或有意愿的,可让捐赠者与受助人直接见面,向社会展示慈善救助成效,扩大慈善的社会影响,促进“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开展。
(三)坚持募集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募集善款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所有单位都应把募集情况登记造册、张榜公布。
(四)坚持按照统一部署抓好落实。本次活动从6月下旬开始到9月下旬基本结束。6月下旬为宣传发动阶段,7-8月为募集实施阶段,9月份为总结完善阶段。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可从实际出发,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定精力,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202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指导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