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07608932/2023-59486 组配分类: 提案议案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3-0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25 10:42 来源:区科技局 浏览次数:

宋贤发代表:

您在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建议》(第114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417家,其中鄞江镇高新技术企业16家,均为工业企业,占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比重为3.8%。

2022年鄞江镇规上工业企业5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3家,仅占26%,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潜力较大。我局将积极配合鄞江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具体如下:

一、修订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对《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类)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条款并调整研发投入奖励条款。

聚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全环节链政策引导,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从高新技术企业“入库-认定-出库”各环节进行政策引导。对纳入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成功出库的培育库企业予以3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政策加力赋能创新发展。新增条款:对首次填报研究开发费用统计报表且年度研究开发费达6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研发投入的奖励标准由之前的“研发费用300万元以上且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调整为研发费用100万元以上,并取消占比要求,奖励额度由最高50万元提高至最高100万元。

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推动科创企业梯队培育壮大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纵向机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企业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梯队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将评估结果为基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纳入“第一梯队培育库”(当年申报库);将评估结果为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领域但申报条件稍有欠缺的企业纳入“第二梯队培育库”(次年申报库);对企业梯队培育库实行一年一次动态调整,每年4月底前完成企业梯队培育动态调整工作。目前鄞江镇已入培育库企业10家。

完善“小升规、规升高、高升精”梯次培育机制,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领军型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金字塔形”培育梯队,不断壮大“科创企业森林”,做强科创企业梯队。鄞江镇将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突出汽配、电器等优势产业,鼓励路润、中天等链主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助推更多优质企业小升规、规升高、高升精。

三、提升企业人才集聚能力,推动企业实现“双提升”

发挥海曙在“沪甬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中的“桥头堡”优势,全力实施“星耀海曙”顶尖人才倍增行动、“百创汇海计划”、海外高端人才“回流”行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项目到海曙落地。依托中国-芬兰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等平台,积极承接和开展重大创新活动,用人才“流量”换“留量”。2022年鄞江镇“市级甬江引才工程”申报实现零的突破。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有R&D数据填报的规模以上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共建工程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依托产学研合作,解决院企人才、需求、技术合作、成果推广等科技创新痛点问题,驱动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双提升”。

四、聚焦改革赋能,着力培育现代产业新体系

进一步强化科技引领,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大力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支持企业瞄准方向,加大投入,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区域乃至全球竞争的战略主动。

开展“硬科技”创新行动,引导产业链中小企业嵌入产业创新体系,聚焦提升产品竞争力、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抢占市场的工艺技术开展创新攻关。

五、完善科技金融扶持机制,提升科技金融支撑力度

健全科技信贷风险池,集聚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广泛吸引国内外总部型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入驻海曙。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浙科贷”、“创新保”、“人才贷”、“人才险”等业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

加强科技与金融部门联动,建立主动对接企业机制,助力银企对接。充分利用“科技贷”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发展。建立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库,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再次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