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MB0X60089L/2023-75715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2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严格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力提高农业农村工作现代化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全局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的相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对照文件内容的要求,强调责任科室(大队、站、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互相积极配合,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牵头科室为办公室。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中心组全年共组织6次专题会议学习、研究法治工作,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不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进展情况,会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步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和要求。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推动数字化改革,初步建立起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农业主体办事更加便利,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得到增强。2022年,先后以告知承诺方式共服务动物诊疗企业4家、兽药经营企业6家、农药经营企业4家,真正实现办证“低成本”“少跑腿”。
(三)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持续推进依法行政。
围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加快推进掌上执法应用等工作。积极推广使用掌上执法系统实施各项监督检查,海曙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入库38名,平台中账号开通38名,开通率100%。今年全局掌上执法检查次数137次,其中开展双随机检查57次,开展即时检查80次,检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执法人员主动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积极落实我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海农(2019)289号)文件要求。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51人次,检查企业138家次,完成26起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结案,罚款6.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55万元。
加强执法案卷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和区司法局统一部署安排,积极报送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目录,安排专人落实案卷评查工作,根据通报结果,今年我局一卷兽药经营许可案荣获省级优秀(案号:〔2021〕兽药经营证字330203008号),一卷动物诊疗许可案荣获区级优秀(案号:动诊证(浙甬海)第0038号),说明我局案卷办理质量高。办理方面,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案件审理水平。通过考试培训、集中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和审批人员的业务能力指导,提升案件审理水平;二是强化审查合力,规范办案质量。不同条线的执法人员积极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符合上会要求的执法案件,报请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有助于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四)积极推进党政法律顾问,认真落实工作管理。
我局联系实际工作需求,建立了专门的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2022年我局法制审核人员有一名,同时聘请了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三位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以自然年为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颁发聘书。我局安排财政资金专门保障法律顾问费用,实际已按照法律顾问合同足额支付。
局法律顾问按合同要求对我局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口头或书面回复、提供法律依据,对我局与法律事务有密切联系的往来函件、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我局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处理。
2022年我局将在法律顾问的规范管理上下功夫,积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及时通过浙江省政府法律服顾问信息系统对每位顾问律师信息及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跟踪。
(五)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海曙法治意识。
坚持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深入农村一线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多部门联动形式。我局牵头或参与,如每年的5-8月牵头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联合开展禁渔期一打三整治专项宣传和行动、多部门联合开展演习演练。二是与镇乡街道联合形式。如与古林联合开展春耕备耕等宣传活动、与集士港、石碶、鄞江等联合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等。三是六进宣传形式。每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甬江流域禁渔等普法宣传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园区(广场)、工地等。四是疫情期间三联三送三落实。针对疫情特殊情况,我局安排各科室领导、年轻干部,对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上门送政策、送帮扶、送指导。五是创建鄞江特色宣传长廊。结合司法部门的普法长廊要求,在海曙区鄞江镇搭建农业特色宣传长廊,以农耕、水韵、乡情、文旅四大主题,建设法治宣传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内容。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服务创新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根据法治社会建设新要求,结合高水平推进省域、市域治理水平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目标,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工作:
(一)全面完成法治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区委区政府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二)全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深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层级化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链条,落实推进本地区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
(三)持续深入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结合农业农村实际,把执法办案作为衡量履职尽责、担当使命的重要标准,增加办案数量,加快结案速度,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能;立足区域和行业特点,主动出击,挖掘案源,充分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执法、质量抽检、投诉举报等形式,及时查找问题隐患和风险点,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并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渔业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形成示范效应、震慑效应。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执法主体能力素质,为法治宁波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