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执法局作出我区首例气象领域行政处罚
时间:2023-12-22
09:20
来源: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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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综合执法局和区气象局在海曙区高桥镇民乐村谢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某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存在水平接地体未埋地敷设、防静电接地线与防直击雷地线共用、罐区和汽化器装置接地点少于2处、配电箱和电气线路金属管线未作屏蔽接地、金属管道和构架接地线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等问题。经现场调查取证及问询,区气象局当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区综合执法局认定该公司违法事实确凿,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场作出了责令改正并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此案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我区开出的首张“气象罚单”。
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深化与区气象局的协作配合,总结案件办理经验,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