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23-52367
- 文件编号:海政发〔2023〕7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12-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曙区董孝子庙等7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0
08:58
来源:秘书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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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董孝子庙等7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文物保护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