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23-52367
  • 文件编号:海政发〔2023〕7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12-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曙区董孝子庙等7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0 08:58 来源:秘书人事科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董孝子庙等7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文物保护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附件:海曙区董孝子庙等74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