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6997958/2023-56944
- 文件编号:海经信〔2023〕4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经信局
- 成文日期:2023-11-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下达2022年度“双三十”培育梯队企业“头部引领”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5
10:00
来源: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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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镇(乡)、街道和园区发展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科):
根据《中共海曙区委办公室 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曙区制造业“双三十”头部企业梯队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海党办〔2021〕2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镇(乡)街道和园区初审,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审核并公示,给予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考核达标企业合计128万元的奖励(名单详见附件)。
请有关镇(乡)、街道和园区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获得奖励资金企业的“白名单”汇总工作,于11月14日前将“白名单”汇总表及企业收据送至海曙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联系人:孟思思,联系电话:55880244。资金下达后,请有关镇(乡)、街道和园区及时通知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兑现奖励资金,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2022年度海曙区制造业“双三十”培育考核达标奖励对象和金额汇总表.docx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