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就全区引水上山工程建设(1—3公里取水圈)(一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相关设计业绩,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的公司。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二、采购需求
1、依据项目背景,结合区域内山地差异和规划,科学合理分析点位设置需求和建设点位的形式;
2、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提供引水上山工程(1—3公里取水圈)设计方案(具体到施工图纸);
3、提供详细工程造价概算。
三、报价文件要求
1、参加询价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2、投标资料包括:①询价报价表;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须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林业勘察设计(丙级)以上资质材料复印件。3、报价文件封装:报价人的投标资料一律采用A4纸,入袋密封,对应写明报价人名称。4、本项目最高报价为:20万元人民币,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额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投标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5、递交相应资料时间:截止2023年10月17日17:00。6、递交资料地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现场、快递均可)。7、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在收齐投标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单位,以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结果我单位将电话正式告知。四、资格审验及询价小组
4.1、资格审验
询价文件送达时,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审验,其他提交的密封材料由询价组成员审核。
4.2、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采购方自行采购小组成员组成,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保密。
五、成交原则
5.1、采购人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一家供应商。
2、该项目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2、询价会议当场公布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
询价结束后,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文件执行。
关于此次招标相关事宜,也可电话咨询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74-87386573。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2楼。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2023年10月10日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自行采购项目询价报价表
采购部门:森林防火科 编号:
项目名称 | 全区引水上山工程建设(1—3公里取水圈)(一期)设计项目 |
项目内容及要求 | 内容: 设计全区1—3公里取水圈引水上山工程 要求: 1、10月底前完成项目,并提供设计方案。 2、服务满足合同要求。 |
供应商 资格条件 | |
报价情况 | |
报价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