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MB1025728K/2023-75169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2年,海曙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深化法治宣传,按要求完成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法治交通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年度述职述法评述工作,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进行评议,确保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抓紧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制定下发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层层分解法治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制改革局队合一后,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制度,我局重新修订完善了《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审查管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就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备案。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对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情况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三是严格把好法制审查关。局法制审核部门、局聘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查了四百余份合同并逐一出具意见,商议答复6件法律事项,开展了2次法律法规专题业务培训。四是突出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题部署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清理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相关目录清单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2022年7月,在全省滥用行政权力实施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交叉检查中,未发现我局出台的政策措施存在违规之处。
(三)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2022年度共办结行政处罚3365件,罚没款总计666万余元;办结行政许可3836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行政诉讼案件败诉。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巩固深化上一年度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要求,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高效。加大对执法记录仪使用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做到基层站所政务公开栏全覆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案一审”全覆盖。有序推进区交通执法队各中队规范化建设,我局五中队已被市局推荐为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站所。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线上抽查、深入一线执法现场开展督查、聘请法律顾问外部监督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在行政执法案件文书方面,执法队每月开展自查自评和综合研判,局每季度组织集中评查及案例研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整改,执法文书制作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度我局有1份行政处罚案卷获评全市交通运输十佳优秀行政处罚案卷。三是深化执法业务培训。多次举办培训讲座,组织执法人员对新颁布法律法规、执法规范化要求、案卷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实战测试、执法文书制作比拼、理论学考等方式促进业务知识巩固提升。四是积极配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梳理交通运输领域“大综合一体化”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进执法职责、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下沉。
(四)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一是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继续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工作。结合“周二夜学”,相继学习了《宁波市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实施规定》《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行业法规规章,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继续抓好行业普法。三是推进“执法+服务”模式。开展春运普法宣传、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专项活动,并将普法宣传融入到日常管理和服务中。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制工作机构力量较为薄弱。目前在我局下属的执法、管理部门未配备公职律师和专职法制干部,也缺乏法学专业人才,难以满足当前法治交通建设工作的需要。二是普法宣传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由于惯性思维,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单一,创新不够,新举措、新亮点不足,宣传活动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三、2023年度工作安排
(一)建立健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后运行工作机制。根据局队合一“三定”方案,厘清工作职责边界,确保在权限范围内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避免监管职责缺位、越位、错位。健全执法队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执法队机关中队与基层中队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之间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二)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贯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要求,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推广应用“教科书式执法”、说理式执法,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以五中队基层执法站所为示范点,继续推进其他站所的标准化建设,着重在队伍建设、清廉建设、文化建设、数字执法建设等方面深化拓展建设内容。加强基层执法音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时配置和更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切实发挥违法处理中心、询问室等场所(站房)作用。
(三)全力推进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一是强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 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跳跃参加各级举办的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轮训及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二是以备战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比武为契机,积极参加队列会操比武、法审能力考核、执法能力考核等比武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落实执法人员能力知识测试,以考促学,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
(四)极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贯彻实施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持之以恒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明年组织不少于4次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开展法律年度知识考试、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切实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强化法治宣传。扩充壮大法治宣传队伍,凝聚系统内外法治宣传力量,探索推动交通普法宣传形式和产品创新,广泛开展车站、码头、运输工具等各个领域系列特色普法活动,推动实现交通普法“全方位推进、全领域覆盖、全系统参与、全行业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