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1570506/2022-82218
- 文件编号:海征收〔2022〕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
- 发布单位:区征收办
- 成文日期:2022-06-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林军华同志兼任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和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法定代表人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2-06-02
14:22
来源:区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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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
为推进海曙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根据海编〔2020〕44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宁波市海曙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与其合署办公。根据海政干〔2022〕7号文件精神,免去郭文光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主任(常务副总指挥)职务;并因工作需要任林军华同志为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主任(常务副总指挥)。为办理事业法人登记需要,特提请由林军华同志担任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和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法定代表人。
特此请示,望予批复。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