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001093/2022-81990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2-06-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工作需要,现有一批固定资产需报废回收,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该批报废资产处置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为规范本次报废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废旧交通工具、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等(详见附件1),最低限价10881.00元。
二、询价须知
1、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报废资产的价格,价高者得。本次询价设最低限价,低于最低限价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2、具体实物可能与处置清单及型号存在不一致情况,以实物为准,成交人成交后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回收。有意向单位可现场查看标的物现状,未现场查看的,视作对标的物无疑义。
3、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回收金额全额交入望春工业有限公司账户。
4、成交人凭交款收据2日内将待报废的资产全部搬运完毕,并将现场打扫干净,不得以任何理由而留存现场。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招标人的其他非处置物资,若有非处置物资被拿走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处置搬运过程需要的运输工具需由成交人自行准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6、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交纳回收款、运走回收物资、打扫现场等,谈判人有权加收其10%回收款。
7、搬运过程必须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控。
三、回收公司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回收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谈判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价文件组成
1、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单(加盖公章)。
五、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1、现场查看时间:2022年6月13日-15日
2、询价相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5日
3、询价相应文件提交地点: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2号1号楼1309室)或将询价函及相关资料以PDF形式发送至电子邮件283695985@qq.com
投标人应按规定将询价函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国军,13857852991
六、其他相关事项
1、凡参加报价者,均视为已经完全了解上述情况,同意并自愿接受上述条件。
2、本次公开处置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七、附件
附件1:待报废资产清单
附件2: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