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22-28723
  • 文件编号:海政发〔2022〕2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4-2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14:45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曙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曙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体育现代化区建设新局面,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3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甬政发〔202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城市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和共同富裕样板区贡献体育力量。到2025年,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4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95%以上,积极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区,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带动全区体育产业总规模10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建设。贯彻实施《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严格履行宁波市住宅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园绿地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及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和管理等办法。〔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综合执法局、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各镇乡(街道)〕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体育现代化镇乡(街道)建设规范、大中型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和管理规范等标准,实现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和均等享有。〔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大数据中心,各镇乡(街道)〕

(二)做好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编制《海曙区文体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纳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一地一品、一馆一品”原则,实施“一场两馆”补短板工程,着力打造宁波市公共体育设施副中心,深入推进十大“沿山精品登山步道”建设,结合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老小区整治和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等,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旧厂房、仓储用房、屋顶、高架桥下等闲置空间,合理配置多类型体育健身设施。到2025年,新建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5个、足球场(笼式足球场)5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0个、百姓健身房36个。〔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各镇乡(街道)〕深化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改善场馆软硬件条件,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好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高场馆使用效益。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做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各镇乡(街道)〕

(三)开展丰富多彩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周等主题活动,举办“全民健身月月赛”、宁波女子半程马拉松等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积极促进跑酷、棒垒球、攀岩、电子竞技等时尚体育项目发展,打造具有海曙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赛事。扶持推广民间民俗优秀传统运动项目,带动职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常态化开展体育活动。依托互(物)联网等新技术,创新赛事活动组织方式,丰富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海曙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大数据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镇乡(街道)〕

(四)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水平。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系统,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提高指导服务率,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中的指导作用。依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大讲堂、“曙练”课堂健身指导培训、“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大力普及和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和运动技能。健全区、镇乡(街道)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提供标准化体质测试服务,推广个人运动健康档案和运动建议服务。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提高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乡(街道)〕

(五)加强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社会动员和组织机制,加强区、镇乡(街道)体育总会建设,推动体育总会向基层延伸覆盖,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镇乡(街道)“1+X”体育组织覆盖(1个体育总会和若干备案的基层体育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体育人才培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激发体育社会组织运行活力。到2025年,全区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300个,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级的体育社会组织团体达到1家以上,3A以上区级体育社会团体覆盖率达到65%。〔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各镇乡(街道)〕

(六)推动全民健身产业提质增效。顺应体育消费蓬勃发展的新趋势,加快推动体育产业提质增量,努力使之成为经济新的增长极。优化产业结构,一体推进体育装备制造业、体育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智能体育产业,培育一批高端运动装备品牌。打造国家体育消费城市核心区,体育服务业总部经济集聚区。做好“体育+”文章,加快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教育、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打造产业示范基地、运动休闲旅游精品路线、运动休闲旅游项目和特色乡镇。适应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消费需求,构建运动健身、时尚休闲、赛事活动、产品销售等一体化的体育消费新场景。〔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各镇乡(街道)〕

(七)注重全民健身事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体教融合,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认真落实“双减”政策,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新格局。强化体育评价,建立学生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各镇乡(街道)〕深入推进体卫融合,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面向医务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运动知识和健康知识交叉培训。〔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乡(街道)〕

(八)推进全民健身领域改革创新。深化体育工作数字化改革,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抓好体育“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快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一张图、一件事、一指数”等场景应用。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指导和服务,提升体育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区文广旅游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大数据中心、区民政局,各镇乡(街道)〕优化体育发展营商环境,完善社会力量办体育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运营、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镇乡(街道)〕

(九)营造全民健身精神文化氛围。大力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百姓健身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普及全民健身文化,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意识深入人心、活动融入生活、文化影响社会、品牌成为典范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各镇乡(街道)〕精心培育和发展体育公益、体育慈善和体育志愿服务文化,倡导阳光体育、文明观赛、文明健身等体育文明礼仪,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加强与中东欧等国家的体育文化交流,拓展“一带一路”国际体育合作,推进国际友好城市体育交流。〔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配合单位:各镇乡(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确保全民健身计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要素支撑。将体育高层次人才纳入各类人才计划,加大体育科研、体能训练、运动康复等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形成符合体育现代化区建设需求的体育人才支撑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提高专业人才的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进一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积极落实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多举措强化体育设施和产业用地保障。

(三)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运行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修缮,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切实保证全民健身各类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促指导。创新督促评价方式,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建立督导机制,加强体育部门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等指导监督,跟踪推进,强化督导成果运用。强化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褒扬激励在全民健身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附件:海曙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