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056/2022-59436
  • 文件编号:甬公海政治〔2022〕7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海曙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2022-02-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关于授予和晋升柯海洋等同志人民警察警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7 16:40 来源:海曙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驻局纪检监察组,本局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衔令字〔2022〕6号)命令,批准:

以下2名同志授予二级警督警衔:

柯海洋     李树良

以下2名同志授予三级警督警衔:

秦金辉     怀  盛

以下2名同志微调晋升二级警督警衔:

郭  垒     刘洪来

以下1名同志降低为三级警督警衔:

朱  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衔令字〔2022〕5号)命令,批准:

以下4名同志晋升为一级警督警衔:

陈  炯     马军体    陈啸红(女)    王松定

以下1名同志晋升为二级警督警衔:

黄  刚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浙公衔令字〔2022〕1号)命令,批准:

以下6名同志按期晋升一级警司警衔:

陈晓伟     叶  城     郑天利     顾华菁(女)

车  磊     潘宇晨     

以下2名同志晋职晋升二级警司警衔:

俞  升     姚思园(女)

以上同志新警衔时间,自符合晋升该警衔条件之日起算。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