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MB1025728K/2022-75128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1年,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凝心聚力持续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是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区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担任我局法治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同时带领班子成员共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优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机制。认真研究法治政府部门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下发2021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细化分解法治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突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依照程序对1份代拟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1份拟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着力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修订完善《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扩大审查范围、优化审查流程,确保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质效不断提升,进一步防范行政机关合同风险。四是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对我局2021年8月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计840份文本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共清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4件;同时积极配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和全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按时报送发文目录清单与需要评估的政策措施目录清单,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扎扎实实稳步推进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按照有关程序要求与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选聘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定《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定期对外聘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工作业绩等进行监督和考核,并按时将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录入《浙江省司法厅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二是保障法律顾问经费。根据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支付有关费用,法律顾问经费使用率达100%。同时每年年终前向财务申报下一年法律顾问费用预算,确保法律顾问经费充足。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对370份行政机关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局机关合同28份,局管局属单位合同342份);商议答复6件法律事项;开展法律法规专题业务培训2次,解读交通运输领域重要问题与案例,梳理执法工作中涉及疑难问题的处理方法;参与我局“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提供交通运输法律咨询服务。
(三)强化监督着力打造人民满意交通执法
截至12月底,本年度我局共承办行政处罚3452件,罚没款总计1002万余元,承办行政许可309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行政诉讼案件败诉。一是深入基层站所开展行政执法督察。采取突击检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区交通执法队基层站所建设、执法风纪、执法规范化水平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闭环整改、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突出抓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察。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厅、市局部署,制定《海曙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召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对目标要求、整治内容、整治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进行明确。三是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掌上执法”应用力度,着力提升交通运输监管智能化水平。做好事项认领、实施清单编制等工作,完成浙江省权力事项认领工作,认领率达100%,发布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0个,开展掌上执法检查736次,其中双随机抽查208次,即时检查528次。四是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1.0版)》学习,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和案卷制作骨干,成立案卷评查小组,每季度对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不断提升案卷制作规范化水平。本年度,我局有2份行政处罚案卷分别获评省、市交通运输十佳优秀行政处罚案卷,1份行政许可案卷获评海曙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我局唐树银同志获得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现场案卷制作比武第一名。
(四)深入普法大力营造守法尚法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教育,继续做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工作,相继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观摩“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直播课及“甬法青年说线上论坛”,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二是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的融合力度,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本年度已组织编写四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通过“海曙交通”微信公众号线上平台对外发布,让公众更加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过程及案件办理情况,推动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三是创新法治文化创建工作。制作鱼山头公路驿站文化标识,利用驿站枢纽独特的传播环境宣传法治文化;制作完成法治微动漫视频,依托客运车站、客运大巴进行集中展播宣传,通过生动形象的小故事普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综合型执法人才不足。根据省、市、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及新三定方案,原运管、港航、质监、公路四个执法单位合并为海曙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改革后部分执法人员只熟悉原岗位法律知识,能熟练掌握运管、港航、质监、公路四个领域知识的全能型执法人员较少。
二是法制工作机构力量较为薄弱。目前在我局下属的行业管理部门没有单设的法规科室,一般都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没有专职法制干部。
三、下年度工作安排。
(一)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及有关专家咨询作用,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要求,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调整的公开听证,不断完善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注重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律顾问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以及行业管理疑难杂症处理等事项中的审核把关、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制干部配备,培养行政执法业务能手,鼓励法制工作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专业能力。
(三)深入推进数字化执法。进一步推动科技执法、智慧执法、数字执法。全面应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与服务平台,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推动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探索智能化办案新模式,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安排,明确普法工作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普法工作。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宪法和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学习。在系统内开展党纪法规学习研讨工作,组织公务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在交通枢纽场站开展国家宪法日、路政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