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9462270X/2021-81973
- 文件编号:海政务办党〔2021〕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7-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经党组研究,特制定《区政务办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党组
2021年6月23日
区政务办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王明波同志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任务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部署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等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管党治党,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强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责情况的监督,定期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定期代表班子向区委、区纪委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等制度,贯彻执行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分级谈话、外出报备等制度,严格落实财经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
4.持续推进作风建设。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责任范围:区政务办区管干部
责任对象:龚安君、陈明传、陈静儿、徐丽莉、王民源、蔡逸平、严卫东。
二、龚安君同志
对分管的综合科、审批管理科、基层监督指导科、行政服务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政务服务协调管理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廉洁、高效。
2.抓好分管负责的综合行政、财务等相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指导各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范围:综合科、审批管理科、基层监督指导科、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对象:综合科、审批管理科、基层监督指导科、行政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三、陈明传同志
对分管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主任做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抓好分管的组织人事、党群等相关廉政风险防控和反腐败工作。
3.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防控招投标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责任范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
责任对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人员。
四、陈静儿同志
对分管的交易管理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的廉政风险和反腐败工作。
2.抓好分管负责的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负责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协调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范围:交易管理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责任对象:交易管理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全体人员。
五、徐丽莉同志
协助主任开展重点基建项目服务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王民源同志
协助开展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七、蔡逸平同志
协助做好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检查督查等工作。
八、严卫东同志
对分管的基建项目服务推进科、行政服务分中心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主任做好重点项目服务推进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配合做好审计监督等相关工作。
责任范围:基建项目服务推进科
责任对象:基建项目服务推进科、行政服务分中心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