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启动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试点工作
时间:2021-06-08 15:42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近日,省民政厅公布了全省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试点市、县(市、区)名单,海曙区被列为试点先行区,根据工作安排,我区即日将全面开启集中补领(办)婚姻登记证工作。

一、为何要补领(办)婚姻登记证?

(一)证件用途广泛。广泛应用于各种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与个人家庭生活息息相关。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生育登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府补贴、补助金领取、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房、个人出国(境)、子女入托入学、工作调动等等,都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

(二)方便群众办事。在乡镇街道办理的婚姻证件都是手工填写,没有电子证照。通过补领婚姻登记证,可实现政府部门信息网络共享。当事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以不用提交婚姻登记证。另外,当事人到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个人有关业务时,可以出示“浙里办”APP上本人婚姻登记证信息,减少证明材料出具。

(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婚姻登记和补发婚姻登记证,必须双方亲自到场确认合法的夫妻关系。为避免急需婚姻登记证时,因一方或双方各种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或补发婚姻登记证,本人或亲属的合法权益无法依法有效得到充分保障或影响个人相关事项顺利办理,请提前补办(领)好婚姻登记证。

二、哪些人应当补办结婚登记?

属于海曙区户籍,并在1995年1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一直居住一起或集中登记之前在乡镇街道办理婚姻登记证的,都要进行补办(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社区工作人员将于近期上门发放有关宣传资料。海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设置集中补证巡回咨询服务点,提供集中宣讲、政策咨询、预约服务、材料预审、预约查档、本人省内婚姻登记信息现场核对(建议先登录 “浙里办”查询本人最近省内婚姻登记记录,如查询不到或有误,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本人亲自到场方可查询)等便民服务。